为进一步提升地名公共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地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作用,逐步实现地名标准化、规范化,根据《地名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本着“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含义健康、好找易记”的原则,乡村街路命名拟参照城区“东西方向为路,南北方向为街”的命名规则,对长宝营子乡5个村13条和孙家湾镇12个村12条街路进行命名,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将《朝阳市双塔区长宝营子乡、孙家湾镇“乡村著名行动”街路命名方案(征求意见稿)》内容进行公布。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如有意见、建议请以电话、邮件等形式,于9月24日17:00前反馈朝阳市双塔区民政局,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渠道提出意见建议:
电子邮箱:stqdmb@163.com
联系人:赵志静
联系电话:0421-2855927
附件:《朝阳市双塔区长宝营子乡、孙家湾镇“乡村著名行动”街路命名方案(征求意见稿)》
朝阳市双塔区民政局
2024年9月18日
附件:
朝阳市双塔区长宝营子乡、孙家湾镇“乡村著名行动”街路命名方案(征求意见稿)
朝阳市双塔区长宝营子乡、孙家湾镇“乡村著名行动”街路命名方案(征求意见稿)最终采纳及更改情况的说明
截至目前,共收到社会各界反馈意见和建议4条,拟采纳1条。
市民反馈意见和建议具体内容为:
长宝乡所涉乡村街路长度较短,不适宜使用“长”字命名。该意见予以采纳。
现将最终采纳稿公布如下:
朝阳市双塔区民政局
2024年9月25日
朝阳市双塔区民政局关于对长宝营子乡、孙家湾镇部分街路命名的公告
双民公告〔2024〕第1号
根据《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为方便群众生产、生活,适应城市建设快速发展的需要,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长宝营子乡、孙家湾镇部分街路命名已经批准,现正式公布。
朝阳市双塔区民政局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