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据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全省食品安全抽检检测计划》和全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工作部署,制定此计划。
一、总体原则
2024年全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要紧紧围绕全省食品安全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部署,以问题为导向,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遵循“讲政治、强监管、优服务、促发展、保安全”工作总思路,充分发挥风险隐患排查的“雷达”作用,聚焦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品种、项目和区域,以有效排查规模性、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着力提高风险防控能力为工作目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抽检任务
2024年,双塔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1006批次,食用农产品441批次、普通食品565批次,包括全市共抽检16个食品大类、87个食品细类。重点抽检区域是本区校园及周边、企业、小作坊、小餐饮。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均衡抽检
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要提前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及时组织制定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坚持资金、任务、招标“早申请、早谋划、早启动”三早原则,均衡实施年度、季度、月度抽检任务,合理分配不同区域、不同规模、不同环节、不同企业的抽检比例,减少低风险企业及食品的抽检频次,国家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校验功能及抽检统计二级站实时统计功能,减少重复抽检,确保年度抽检工作任务有序推进,确保均衡抽检落实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风险排查
坚持以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和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两超一非”等突出问题为重点,聚焦“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聚焦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农贸批发市场、社区便利超市、母婴用品店等重点区域;聚焦生鲜电商、直播带货、网红餐厅、餐饮外卖、集中供餐等重点环节。要提高网络环节抽检比重,积极配合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大中专校园食堂实施全覆盖抽检。强化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的运用,对信用风险高的企业适当提高抽检比例,对问题线索企业实施飞行抽检。原则上不将标签、感官等无需实验室检验的列为抽检项目。要及时反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等在监管中的问题并及时上报。
继续开展保健食品和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专项抽检。对有营养声称、减肥、壮阳等夸大功效的保健食品和有委托生产、涉嫌疾病预防治疗及功效宣传、有适宜人群或定量食用的食品,加大抽检力度。围绕镇痛、安眠等功效和宣传用语是否非法添加非食品原料、非食用物质、或者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开展重点检测。各地结合工作实际可开展专项抽检,涉嫌问题产品抽检不少于5批次。
(三)明确三级分工,避免重复抽检
县级抽检要以当地销售的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和“三小”食品为主,避免对中央转移支付、省级和市级任务已覆盖的当地获证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进行重复抽检。要牢固树立食品安全全链条、全流程、全过程监管理念,深入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及时将食品抽检发现的相关风险隐患通报涉事食品企业包保干部,推动食品安全风险有效防范和化解。
(四)围绕三年行动,持续精准发力
紧密围绕食品安全三年攻坚行动,进一步强化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生产的重点品种食用植物油、肉制品、淀粉制品及油炸面制品等的抽检,实现三年全覆盖。加大对辖区内白酒生产企业、连锁生鲜超市抽检力度,对改造后的白酒小作坊、大型农批市场进行全覆盖抽检。加强对朝阳品牌食品和地方特色食品的抽检,助力朝阳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持续开展“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监督抽检,对省里确定的13个重点治理品种实现全覆盖,为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技术支撑。
(五)紧贴监管实际,合理确定品种
加强对抽检数据的分析和利用,系统梳理辖区内的区域性品种、项目风险隐患,按时间、区域、产业科学确定抽检品种及检验项目,以省里确定的食品抽检品种及项目为主,紧贴监管实际,合理确定品种,避免为单纯提高不合格率反复抽检特定品种和项目。县级抽检要结合季节特点、食用习惯等,可适当增加品种和项目,并经省里审核同意后实施;食用农产品应强化“源头”抽检,抽检应以销售范围广、消费量较大的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生鲜超市等为主,适当降低小微经营主体的抽检比例,食用农产品抽检应包括必检项目和不少于2个自选项目。对2023年未开展跟踪抽检的企业和品种,要纳入2024年度重点跟踪对象。
(六)确保核查落地,提升处置效能
各级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核查处置“五个到位”的原则开展工作,加强协同联动,对发现有严重风险的食品安全问题,依程序限时上报,快速处置;综合运用“三书一函”,督促风险处置落地落实;继续推行核查处置技术帮扶,坚持宽严相济,避免小过重罚;结合跟踪抽检、“回头看”等手段,跟踪问效核查处置效果,举一反三深入排查原因,降低问题复发率。对不合格检验结果表明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区分情况应立即或24小时内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严格落实食品抽检发现严重食品安全风险快速应对机制,切实防控食品安全风险。要逐步培育建立县食品抽检核查处置技术专家库,为中小微食品企业有效整改提供咨询服务帮助。中央转移支付监督抽检任务的异议、复检由组织抽检的市级监管部门负责受理、调查、认定省级负责其系统填报工作。省市级任务的异议、复检由申请人所在地市级监管部门负责受理、调查、认定及系统填报。
(七)反对食品浪费,倡导勤俭节约
抽检合格备份样品合理利用工作是反对食品浪费,倡导勤俭节约的重要举措,要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合格备份样品利用的原则、时限等相关要求开展再利用工作,合格备份样品要全部纳入合理利用范围。
(八)加强会商交流,防控事故风险
以食品安全标准项目和抽检工作为切入点,组织编发食品安全消费提示、风险警示、风险解析,制作科普动漫、短视频、抖音等。开展第三方常态性风险交流,积极推进“互联网+”风险预警交流。要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热点舆论事件应对处置、案件查办等实际需要,及时组织应急、执法抽检。加强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升全社会食品安全风险意识和食品安全能力。为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和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九)回应社会关切,推进社会共治
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活动是监管执法部门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活动,落实“访民情、解民忧”工作的具体体现;是科学回应社会关切和提升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水平的重要内容。要适时组织食品安全科普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等,并就抽检场所、品种及检验项目征集消费者意见建议。让越来越多的市民能“身临其境”地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直观感知食品安全真实状况,更有助于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使广大消费者真正吃得安全、吃得营养健康和吃得丰富美味。
(十)加强统计分析,提高数据质量
要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规范》,按要求规范填报食品抽检数据,每月组织对本地区不少于8%的食品抽检数据进行随机抽查,开展数据质量分析,做好抽查数据汇总整理,着力提高数据质量,对问题数据要及时按照《辽宁省食品抽检监测数据退回修改工作规程(试行)》要求执行,有针对性地组织整改,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并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将上季度数据抽查情况上传国家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
(十一)规范信息公开,加强机构管理
坚持“时、度、效”原则和抽检信息公开有关要求,按照“谁抽检、谁公示”的原则稳妥公布食品安全抽检结果信息。对不合格信息公布前要开展舆情研判分析,确保不发生直接或次生舆情。抽检结果公示后,要及时在国家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进行标记。
(十二)加强培训教育,强化智慧抽检
加强国家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培训应用工作,用好食品抽检信息化工作平台,促进食品抽检工作依法规范化运行,提升食品抽检质量水平。通过组织参加食品抽检技能大比武、开展现场教学培训、录制授课视频等方式,加强食品抽检条线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力求参训人员真正学懂弄通抽检工作要求,强内功、促提升,不断提高食品抽检工作成效和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