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政策解读>文件解读
(文字版)(朝双政办发〔2022〕5号)《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双塔区畜禽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文件解读
更新日期:2022-01-26 信息来源:双塔区政务公开办 浏览:

(一)背景依据:按照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促进养殖粪污综合利用,保障畜禽养殖业健康发展,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要求各市、县、区结合区域实际情况,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

(二)目标任务:为统筹推进环境保护和畜牧业发展,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实现畜禽粪污由“治”向“用”转变,以粪肥还田利用为纽带,系统推进面源污染防治、耕地质量提升,我区生态环境局与区农业农村局联合编制《双塔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

(三)主要内容:综合考虑自然环境、畜禽养殖及污染防治现状、畜牧业发展需求、种养结合基础、耕地质量、环境承载力、人居环境影响等因素,明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因地制宜、分区分类探索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路径。以畜禽粪肥就近就地利用为重点,协同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完善多方协调联动机制,强化地方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体系。

(四)涉及范围:双塔区辖区内的13个乡、镇、街。

(五)关键词诠释:

畜禽规模养殖场:生猪存栏量500头以上;牛存栏量50头以上;鸡存栏量1万只以上;鸭鹅存栏1000只以上;羊存栏量200只以上;兔等经济动物存栏量1000只以上。

畜禽养殖户:未达到畜禽规模养殖场标准且养殖量生猪全年出栏≥50头、奶牛常年存栏≥5头、肉牛全年出栏≥10头、蛋鸡常年存栏≥500羽、肉鸡全年出栏≥2000羽的单位或个体养殖户。

猪当量:用于计算畜禽氮排泄量的度量单位,存栏1头生猪的年平均氮排泄量为1个猪当量。推荐1个猪当量1年的氮排泄量为11千克/头。按存栏量折算:100头猪相当于15头奶牛、30头肉牛、250只羊、2500只家禽。

畜禽粪污:畜禽养殖过程产生的粪、尿和污水的总称。

畜禽粪肥(简称粪肥):畜禽粪污经过无害化处理和发酵,充分杀灭病原菌、虫卵和杂草种子后作为肥料还田利用的堆沤肥、沼渣、沼液、肥水和畜禽粪污为主要原料的有机肥料(商品有机肥)。

有机肥料:符合NY/T 525-2021标准的,来源于植物和/或动物,经过发酵腐熟的含碳有机肥料,其功能是改善土壤肥力、提供植物营养、提高作物品质。

(六)惠民利民举措:

加强分区管控。加强禁养区内已关闭搬迁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和畜禽养殖户的巡查和监管,严防禁养、限养区内畜禽养殖“反弹”和“复养”现象发生。适养区内鼓励引导发展畜禽规模化养殖,逐步提高畜禽规模化养殖比重。

优化布局,以地定养。推进畜禽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结合资源要素、产业基础、市场容量、环境承载力等条件,精准指导优化全区畜牧业产业布局。

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生态循环利用,大力推广应用有机肥,积极推进种养结合,优化粪污处理利用模式,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科技及装备支撑。

完善粪污处理设施。按照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原则,加强畜禽养殖场户粪污收集、贮存、处理设施装备建设,推进田间配套设施建设。

建立健全台账管理制度。建立畜禽养殖场户畜禽养殖台账和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制度,落实环境管理台账记录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双塔分局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