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双塔区加强依法征收工作的
若干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区直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双塔区加强依法征收工作的若干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双塔区加强依法征收工作的若干实施意见
为促进全区征收工作的依法进行,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朝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试行办法》朝阳市政府令(第28号)相关规定及省、市出台的相关补偿政策,结合我区在征收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我区从健全统一征收机制入手,探索并制定征收长效机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强化依法征收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征地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扫清障碍,避免损害被征收户的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为全区和谐安宁、健康发展创造力有利条件。
(二)基本原则
严格土地征用分离的原则,实行区政府统一征收、统一供地、统一支付征收地上物补偿费的制度。
二、主要任务
1、建立健全统一征收工作制度。一是在全区范围内实行区政府统一征用土地制度,严禁用地单位同镇、村私自确定补偿标准等征地事宜。二是珍惜并合理利用好土地,防止以低廉的土地价格作为筹码进行招商引资。三是实行全区统一供地和统一支付征地补偿费制度和地上物补偿费制度。
2、建立补偿长效机制,统一补偿办法和补偿标准。一是双塔区规划区内征收地上物实行一次性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补偿两种办法。二是按照征收补偿条例推选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地上物进行评估后给予补偿。
3、建立双塔区征收土地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由市自然资源局双塔分局负责统一收取和支付征地补偿费用。同时,为了进一步规范土地征用、地上物补偿工作,双塔区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双塔分局、房屋征收办联合制定《双塔区征用土地资金征收及地上物补偿工作程序》,规定了由市自然资源局双塔分局同被征地单位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市自然资源局双塔分局向用地单位收取土地款并及时上缴区财政,区房屋征收办负责对被征地上物进行补偿。
4、区政府相关部门职能到位。避免出现土地征用和土地供应基本上是企业和村的事情,区政府被动的承认既成的事实。因此造成有的企业不能及时兑付补偿费,甚至企业破产也没有付清补偿费,极大损害被征收户的利益。今后,由市自然资源局双塔分局代表区政府统一征用土地,由区征收办代表区政府统一征收地上物,统一支付补偿,统一进行土地招拍挂,切实维护被征收人利益。
5、杜绝区域内各镇、乡、村私自与用地单位进行征收,无依据无标准的发放补偿款。扰乱征收工作秩序,损害被征地农民的合法利益,影响政府的形象,影响社会稳定。
6、对于规模较大的征收项目,如需成立多部门组成的征收工作组,区政府成立工作组,由该工作组负责一征到底对项目从始到终出现的问题进行解决善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