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双塔区2024年粮油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事粮油生产,利用财政专项资金对粮油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贴息,现将贴息情况公示如下:
1、双塔区李朝松种植家庭农场,补贴金额4300元,贴息比例2.15%。
2、朝阳市双塔区立杰种植专业合作社,补贴金额4300元,贴息比例2.15%。
3、双塔区文志种植家庭农场,补贴金额1228元,贴息比例3.35%。
朝阳市双塔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