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双塔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朝阳市双塔区区本级部门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朝双依法行政办发〔2024〕1号)
更新日期:2025-01-22 信息来源:双塔区司法局 浏览:

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全区营商环境,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根据《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辽宁省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办法》,2025年度区本级部门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经各行政执法部门申报,区司法局依法审核、确认,经区政府批准,现将《2025年度朝阳市双塔区区本级部门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实行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的行政执法机关不得擅自改变、调整或者不执行区政府批准的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并在年底前向区司法局提交涉企执法检查计划实施情况报告。

  附件:朝阳市双塔区区本级部门2025年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汇总表).xlsx


  朝阳市双塔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月22日


附件:

朝阳市双塔区区本级部门2025年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汇总表)

检查单位 序号 检查对象 行政执法检查具体事项 行政执法检查法律依据 检查时间 检查方式
双塔区水利局 1 全区范围内有自备水源井的企业 对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或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处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取水许可证:(一)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二)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 1月至12月 实地检查
2 涉及到破坏水土保持的单位 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2年12月25日修订,自2011年3月1日起实施)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水土保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流域管理机构在其管辖范围内可以行使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职权。第四十四条,水政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文件、证照、资料;(二)要求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就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的有关情况作出说明;(三)进入现场进行调查、取证。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报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查封、扣押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及施工机械、设备等。 1月至12月 实地检查
3 防汛抗旱监督检查 对影响防洪、抗旱的行为进行检查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7月2日修正)第八条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务院的领导下,负责全国防洪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等日常工作。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设立的流域管理机构,在所管辖的范围内行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防洪协调和监督管理职责。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国务院的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防洪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洪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等日常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防洪工作。
【行政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务院令第441号,2005年7月15日修订)
第十五条 各级防汛指挥部应当在汛前对各类防洪设施组织检查,发现影响防洪安全的问题,责成责任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处理,不得贻误防汛抗洪工作。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对所管辖的防洪工程设施进行汛前检查后,必须将影响防洪安全的问题和处理措施报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部和上级主管部门,并按照该防汛指挥部的要求予以处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国务院令第552号,2009年2月26日颁布)
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的抗旱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抗旱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本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具体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抗旱工作。
1月至12月 实地检查
双塔区发展和改革局 1 全流通 秋粮收购检查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四十五、四十六、四十七、四十九条规定 。《关于创新方式强化粮食购销领域监管的通知》(发改粮食〔2022〕517号)《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国粮粮〔2023〕165号)和《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粮油收购及政策性粮食销售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粮办执法〔2023〕106号) 第一、四季度 专项检查
2 全流通 统计制度检查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关于创新方式强化粮食购销领域监管的通知》(发改粮食〔2022〕517号) 第一季度 专项检查、日常检查
3 全流通 粮食质量检验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四十六、四十七、四十九条规定。《关于创新方式强化粮食购销领域监管的通知》(发改粮食〔2022〕517号) 第四季度 专项检查、日常检查
4 被举报企业 12325热线线索核查及12325宣传检查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四十五、四十六、四十七、四十九条规定 。《关于创新方式强化粮食购销领域监管的通知》(发改粮食〔2022〕517号) 全年 日常检查
双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1 电力企业、用电用户 对电力企业和用户执行电力法律、行政法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一次/每年 现场检查
双塔区民政局 1 双塔区经营性公墓 公墓建设、维护、服务、信息公开、内部治理、财务状况、业务活动等情况。 《辽宁省公墓管理办法》、《朝阳市文明祭祀管理办法(试行)》(朝政发〔2021〕15号) 2025年1月至12月 查看资料、现场检查
2 双塔区养老机构 管理服务、消防安全、饮食安全、取暖安全、疾病预防。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2025年1月至12月 查看资料、现场检查
3 双塔区登记的社会组织 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审计报告、信息公开、内部治理、财务状况、业务活动等情况。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17〕45号)文件 2025年8月至12月 现场检查
双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  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体经济组织、劳务派遣机构、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 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劳务派遣机构遵守劳务派遣规定;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辽宁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1、2、3、4、5、6、7、8、9、10、11、12月 现场检查(日常巡视检查、专项检查、举报、投诉专查、双随机抽查、联合执法检查)、书面审查
2  工程建设项目相关单位(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 工程建设领域落实“一金三制”制度情况;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
 1、2、3、4、5、6、7、8、9、10、11、12月 现场检查(日常巡视检查、专项检查、举报、投诉专查、双随机抽查、联合执法检查)、 书面审查
双塔区司法局 1 区属律师事务所5家 对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监督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四条 司法行政部门依据本法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
第五十二条 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活动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改正;对当事人的投诉,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认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违法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向上级司法行政部门提出处罚建议。
2.《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142号令)
第四条 司法行政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律师事务所进行监督、指导。
3.《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134号令)
第五条 司法行政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律师执业进行监督、指导。
每年一次 现场调阅审查
2 区属基层法律服务所13家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督检查 1.《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7号)
第三十四条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日常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检查,要求基层法律服务所报告工作、说明情况、提交有关材料。司法所可以根据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承担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指导监督的具体工作。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
第四十四条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日常执业活动和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情况进行检查,要求有关人员报告工作、说明情况、提交有关材料。司法所可以根据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承担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指导监督的具体工作。
每年一次 现场调阅审查
双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 辖区内成品油经营者 对成品油质量检查,对成品油经营主体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监督检查,对成品油零售经营主体进行“两看三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1-12月 现场检查
2 辖区内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检查获证条件保持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1-12月 现场检查
3 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 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和经营行为;医疗机构药品购进、储存和使用的合法和规范性;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制度执行情况,药品经营企业实施《药品质量管理规范》的监管;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监管、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进行药品质量监督抽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1-12月 现场检查
4 全区内化妆品的经营、使用的企业 化妆品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抽检(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化妆品索证索票、化妆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批准文件、索证索票、储存卫生、宣传等)。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1-12月 现场检查
5 全区各类市场主体 年报信息及即时信息公示情况;其他被列为检查的事项。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辽宁省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抽查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文件。 7-12月 现场检查
6 辖区内各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检验、使用单位、气体充装单位、电梯维保单位 依法对各单位特种设备注册使用登记情况、设备安装告知办理情况、设备定期检验情况、人员持证情况及各气体充装单位规范充装情况进行检查;对各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日常维护保养行为进行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文件。 1-12月 现场检查
7 全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 食品生产经营者获得资质情况;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专项整治、监督抽检;食品生产风险分级管理;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辽宁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1-12月 现场检查
8 商标代理机构 商标代理机构法律、文件、印章、签名、公示信息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1-12月 现场检查
9 全区范围内开展广告业务经营主体 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1-12月 现场检查
10 全区大型商超 经营者明码标价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1-12月 现场检查
双塔区卫生健康局 1  公共场所经营单位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全年 现场检查
2  妇幼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督检查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全年 现场检查
3  二次供水单位和涉水产品的经销单位 饮用水卫生监督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3.《辽宁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
全年 现场检查
4  开展放射诊疗的医疗机构 放射卫生监督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全年 现场检查
5  医疗卫生机构 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3.《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4.《消毒管理办法》
5.《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全年 现场检查
6  医疗卫生机构 医疗机构监督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3.《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5.《护士条例》
6.《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7.《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全年 现场检查
7  中医医疗机构 中医服务监督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3.《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5.《处方管理办法》
全年 现场检查
8  学校、托幼机构 学校卫生监督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全年 现场检查
9  存在职业病因素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 职业卫生监督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
全年 现场检查
双塔区应急管理局 1 非煤矿山企业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 全年 现场检查
2 危险化学品企业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 全年 现场检查
3 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 全年 现场检查
4 工贸企业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 全年 现场检查
双塔区统计局 1  企业单位 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8条 2025年1至12月 重点检查、随机抽查
2  企业单位 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24条 2025年4至9月份 重点检查、随机抽查
3  企业单位 依法为履行法定填报职责提供保障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38条 2025年第四季度 重点检查、随机抽查
4  企业单位 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39条 2025年第四季度 重点检查、 随机抽查
双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 在建项目施工企业 建筑市场监督检查 【地方性法规】《辽宁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2010年7月30日修正)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市场的管理工作。 2025年4月-10月 随机抽查
2 在建项目施工企业 安全生产、扬尘治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                   
《辽宁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3月15日-11月15日 双随机
3 在建项目施工企业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3月15日-11月15日 双随机
双塔区教育局 1  民办学校、校外培训机构 寒假综合治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
1月-2月 普查
2  民办学校、校外培训机构 年检年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1月-4月 普查
3  民办学校、校外培训机构 暑假综合治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
6月-7月 普查
4  幼儿园 年检年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1月-4月 普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