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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版)朝双政办发〔2024〕32号《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文件解读
更新日期:2024-12-04 信息来源:双塔区政务公开办 浏览:

  一、起草依据

  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46号)、《朝阳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朝政办发〔2022〕25号)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了《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主要内容

  (一)事项名称。《目录》确定了双塔区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农村供水)项目为我区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二)起草单位。目录事项涉及起草单位为区水利局。

  (三)确定依据。此项目录事项属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范围,内容涉及全区性的重要发展规划及民生建设等方面,有一定决策空间,已具备一定工作基础。

  三、公布实施

  《目录》经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请区委同意后,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形式向社会公布。纳入目录管理的决策事项,应当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保证决策效率和质量。承办单位负责组织决策事项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工作,同时应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提请调整。


  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构:朝阳市双塔区司法局

  解 读 人:王明磊

  联系电话:0421-2855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