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我市生育医疗保障工作将执行惠民新政
更新日期:2024-12-13 信息来源:朝阳日报 浏览:

  产前检查待遇提高,取消住院分娩起付标准……为进一步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更好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保障功能,降低生育养育成本,自2025年1月1日起,我市生育医疗保障工作将执行惠民新政,参保人员生育医疗保障力度将更大。

    提高产前检查待遇

    自2025年1月1日起,职工和居民医保分别单独建立生育产前检查门诊,超出生育产前检查门诊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纳入普通门诊统筹报销,与基本医保支付限额分别计算。除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外,其他异地人员类别生育产前门诊检查费用不报销。具体待遇为,不设起付标准,孕期内职工、居民支付限额分别为2000元/人、1500元/人,孕期可以跨年,但孕期内只享受一次支付限额;支付比例分别为70%、60%。

    取消住院分娩起付标准

    自2025年1月1日起,我市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在本地和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生育(含计划生育,下同)的,均不设起付标准,执行市域内相应等级定点医疗机构普通住院相同的报销比例。

    据了解,不论是提高产前门诊检查待遇还是取消住院分娩起付标准,都能够一定程度上降低参保职工生育成本,更好地发挥医疗保险保障功能。尤其是产前检查在优生优育方面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单独建立职工和居民的产前检查门诊待遇,能够更有效地减轻参保职工的生育门诊负担。

  (杨柳)

  (责任编辑:刘治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