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版)朝双政办发〔2024〕30号《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朝阳市双塔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的通知》文件解读
更新日期:2024-11-26 信息来源:双塔区政务公开办 浏览: 次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更好发挥协调劳动关系工作在促进企业发展、保障职工权益、助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等方面的作用,积极构建“党建+法治+劳动关系”工作模式,按照省、市政府的有关要求,经区政府同意,成立朝阳市双塔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由区委常委、分管副区长任委员会主任,区人社局主要负责同志、区总工会主席担任副主任,区人社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区总工会、区工商联分管负责同志为委员会成员。
二、主要内容
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负责全区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的宏观指导、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
三、主要职责任务
1.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协调劳动关系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文件精神。
2.分析研判全区劳动关系运行状况、发展趋势,健全完善劳动关系重大问题的形势研判、风险监测、协调处置等机制。
3.拟订并组织实施适应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改革改制、新业态职工权益保障等协调劳动关系方面重大政策。
4.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朝阳市双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 读 人:章旭红
联系电话:0421-2855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