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领(20250410)
更新日期:2025-04-10 信息来源:区人社事务服务中心 浏览:

  一、文件依据:《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朝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朝人社发〔2022〕45号)。

  二、适用对象:招用毕业年度或毕业5年内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

  三、受理方式:

  1.线上渠道。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

  2.线下渠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含街道、乡镇基层服务平台)受理。

  四、补贴标准:按用人单位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部分)给予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

  五、办理要件:

  1.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岗位)补贴申请表;

  2.符合条件人员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3.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

  4.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明细账(单);

  5.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六、办事流程:

  1.提出申请。企业到参保地对应的市、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2.受理审核。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予以受理,对企业提交的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提交同级财政部门复核;

  3.名单公示。对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企业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4.资金拨付。补贴企业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公共就业服务经办机构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企业银行账户。

  七、办理时限:人社部门按月申请办理。

  八、办理地点:朝阳市双塔区友谊大街四段33B双塔区劳动就业局三楼人才服务股。

  九、咨询电话:0421-399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