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公示(20240918)
更新日期:2024-09-18 信息来源:双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相对人地址

处罚案由

案件名称

决定文书编号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立案时间

处罚时间

处罚部门

1

朝阳市双塔区利成电动车商行(经营者:董艳华)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一段103-8号

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电动自行车

朝阳市双塔区利成电动车商行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

朝双市监罚字〔2024〕22号

 

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电动自行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1.没收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8台电动自行车;

2.罚款7392元。

2024年7月9日

2024年9月5日

朝阳市双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