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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理性选择校外培训的倡议书
更新日期:2024-07-21 信息来源:双塔区委宣传部 浏览:

亲爱的家长朋友: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巩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成果,切实为孩子及家长减轻负担,保障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双塔区教育局向全市中小学生家长发出倡议:

  一、树立科学教育理念

  请家长将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作为根本目标,着眼于培养孩子全面发展、终身发展的综合素质,尊重孩子的个性差异和禀赋特质,切勿盲目攀比、过于焦虑,随意或过度为孩子安排校外培训,加重孩子心理和生理负担。

  二、审慎选择校外培训

  在选择培训机构时,要做到“四看一签”:一看办学资质。在机构办学场所内是否悬挂有合规的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资质证件。二看教师资质。从事校外培训的教师必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相关资质能力证明,并按规定在办学场所、网站显著位置以及校外培训家长端APP公示。三看培训范围。培训机构开展的培训项目必须在审批、登记的许可范围内。四看收费公示。培训机构收费应当实行明码标价,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请家长注意,根据《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教监管〔2022〕4号),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五是签订培训服务合同。培训前,家长应与培训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明确培训项目、培训要求、培训收退费及违约责任等内容,要逐项逐条审阅确认,并妥善保管好合同,作为维权凭据。

  三、规范培训缴费流程

  根据校外培训机构收费管理的要求,家长应通过教育部“校外培训家长端”APP进行网上购课,培训费用将按监管流程存入监管账户,可以有效杜绝“退费难”“卷钱跑路”等困扰家长的难题。

  四、自觉抵制违规培训

  请家长不要盲目听信培训效果宣传以及社会传言,不去以教育咨询、教育科技、文化交流、校外托管等经营主体无办学资质的机构参加培训辅导,坚决远离无资质培训机构;不到小区居民楼、地下室、车库等场所参加培训活动,自觉拒绝非法办学;不参加以“家政服务”“众筹私教”“住家教师”等名义进行的“一对一”“一对多”等隐形变异培训活动和“地下”违规培训;不参与在职教师开设的校外辅导班,自觉抵制有偿补课行为。

  希望家长一同参与社会监督,如发现任何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有不合法、不合规的行为,请收集好证据并向辖区教育行政部门投诉举报。

  双塔区校外培训监管投诉电话:双塔区教育局 0421-2850061、2850062。


双塔区教育局

  2024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