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塔区2024年生产者补贴实施方案(朝双农发〔2024〕89号)
更新日期:2024-07-04 信息来源:双塔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

  为认真贯彻国家玉米和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政策,稳定农民收入预期,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更好发挥政策效应,按照《朝阳市农业农村局 朝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朝阳市2024年生产者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朝农发〔2024〕46号)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补贴范围、对象

  生产者补贴对象为全区所有合法耕地上的玉米、大豆(包括黄大豆、黑大豆、青大豆)、水稻实际生产者。下茬复种、正常管理的大豆、玉米纳入补贴范围;大豆、玉米与其他农作物带状复合种植(间作)的,根据大豆、玉米实际种植面积测算补贴额度。

  二、补贴标准

  根据省下达我市资金总额、全市核实补贴面积,分作物测算确定全市统一补贴标准,为鼓励种植大豆,大豆每亩补贴标准比玉米高400元。

  三、补贴面积核实流程

  (一)自主申报登记。生产者当年玉米、大豆、稻谷播种结束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自主向耕地所属村委会申报当年实际种植面积,分别填写玉米、大豆、稻谷《玉米、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面积申报及核实确认表》(附件1-1、1-2、1-3)。生产者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统计汇总核查。自主申报结束后,由乡镇(街道,下同)政府组织农业等相关部门部署各村委会对全村玉米、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基本信息情况(姓名、玉米大豆稻谷种植面积、耕地属性、“一卡通”账号等)进行核查确认,由村小组长、村委会负责人、乡镇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村委会公章,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归档,一份报乡镇政府。

  (三)实行村级公示。乡镇政府组织农业等相关部门对核查确认的生产者补贴基本信息情况进行汇总,填写《玉米、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面积公示表》(附件2),乡镇政府经手人和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村委会负责人签字、加盖村委会公章后,以村为单位公示7天。公示期间,对群众有异议的基本信息要立即核实,如与事实不符应更正,确保基本信息完整准确。

  (四)汇总备份上报。乡镇政府组织农业等相关部门对各村委会经公示无误的补贴基本信息情况进行汇总,分别填写《玉米、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面积乡镇汇总表》(附件3-1、3-2、3-3),由乡镇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乡镇公章,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归档,一份报区农业农村局。

  (五)汇总抽查确认。区农业农村局汇总核验全区补贴基本信息,并将汇总信息报区政府,由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上报补贴基本信息情况进行抽查、核验并确认。区农业农村局对经有关部门抽查确认的补贴基本信息进行汇总,以正式文件形式,于7月26日前将全区玉米、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面积核查报告报市农业农村局。

  (六)动态信息管理。各乡镇政府要组织农业等相关部门切实加强玉米、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信息档案管理,建立完善补贴信息动态管理制度,及时掌握土地流转情况,对补贴基本信息实施动态更新,确保相关补贴信息真实完整。

  四、补贴资金发放

  市农业农村局对各地补贴面积核查报告进行审查后,根据省下达我市资金总额、各地核实面积,分作物测算确定全市统一补贴标准,向市财政局提出资金分配意见,市财政局审核同意后由市农业农村局报市政府审批,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审批意见将补贴资金分配到各县(市)区,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按规定发放给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并按照有关规定强化“一卡通”发放管理。区财政将生产者补贴纳入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管理,并与专户内其他补贴资金分账核算,单独反映。以前年度形成的生产者补贴结转结余资金(不含用于结构调整的资金)要与本年补贴资金统筹发放。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必须按要求于10月31日前全部完成。

  补贴资金发放完成后,由乡镇政府组织以村为单位公告,公告内容包括补贴对象姓名、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以及完成补贴发放的时间,公告时间不少于5天。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统筹实施补贴政策。各乡镇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补贴政策,及时公布测算补贴标准,引导农户种植预期。要统筹衔接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稻谷生产者补贴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补贴政策,减少面积核实次数,尽量做到相关补贴面积统一核实,数据信息共享,减少面积核实,提高补贴发放效率。

  (二)规范资金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区财政会同纪检部门要紧盯生产者补贴资金管理各环节,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严肃处理发现的各种问题。补贴资金兑付完成后,区农业农村局要按照一定比例开展抽查核实。要加强补贴资金发放监管,严禁出现将不符合条件地块列入补贴范围、虚报面积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纪问题。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规依法给予严肃处理。

  (三)加强绩效管理,及时报送工作总结。各乡镇要将绩效管理融入生产者补贴资金管理全过程,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强化绩效运行监控,及时纠正偏离绩效目标问题,加大绩效自评发现问题整改力度。2024年11月30日前,各乡镇要将工作总结上报区农业农村局。

  附件:(附件1-3下载.xlsx

  1-1.2024年玉米生产者补贴面积申报及核实确认表

  1-2.2024年大豆生产者补贴面积申报及核实确认表

  1-3.2024年稻谷生产者补贴面积申报及核实确认表.

  2.2024年玉米、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面积公示表

  3-1.2024年玉米生产者补贴面积乡镇汇总表

  3-2.2024年大豆生产者补贴面积乡镇汇总表

  3-3.2024年稻谷生产者补贴面积乡镇汇总表


朝阳市双塔区农业农村局

朝阳市双塔区财政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