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旱预警信息
更新日期:2024-07-04 信息来源:双塔区水利局 浏览: 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干旱预警分为四级:Ⅰ级预警为特大干旱预警;Ⅱ级预警为严重干旱预警;Ⅲ级预警为中度干旱预警;Ⅳ级预警为轻度干旱预警。
根据Ⅱ级预警机制,出现严重干旱,启动二级响应。全区或部分地区进入严重干旱期。根据Ⅲ级预警机制,出现中度干旱,启动三级响应。根据Ⅳ级预警机制,出现轻度干旱,启动Ⅳ级响应。
2、各级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要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
3、各级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要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队伍,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
4、各级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要加强抗旱服务网络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以防范干旱灾害的发生和蔓延。根据Ⅰ级预警机制,出现特大干旱,启动一级响应。全区或部分乡(镇)进入紧急抗旱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