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双塔区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提高农村“两委”委员工资待遇的建议》答复的函
更新日期:2024-07-05 信息来源:双塔区政务公开办 浏览: 次
张闻代表:
您(你们)提出的关于提高农村“两委”委员工资待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双塔区委组织部会同区民政局、区财政局按照上级政策要求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干部报酬、村级组织办公经费、村级党建工作经费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包括村干部基本报酬、村级组织办公经费、村级党建工作经费。其中,村干部基本报酬主要指对现任村委会成员(包括村党组织副书记)给予的固定补贴,一般按照每个村3到5人核定,具体由各地按照行政村规模等因素确定。村级组织办公经费主要指必要的办公用品费、水电费、报刊征订费等维持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所必须的开支。村级党建工作经费主要指村级党组织用于开展各类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和活动所必须的开支。
明确村干部基本报酬:村党组织书记的基本报酬按照不低于3万元标准核定,其他村干部基本报酬按照不低于1.89万元标准核定。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各地可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自然条件、行政村规模、实际工作需要等因素确定。村干部基本报酬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两项经费合计按照村干部人数分为每年11万元、13万元、15万元三个档次核定。村级党建工作经费按照每村每年2万元的标准确定。
中共双塔区委组织部
2024年6月14日
(责任编辑:李柏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