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双塔区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乡镇防火经费纳入年初预算的建议》答复的函
更新日期:2024-07-05 信息来源:双塔区政务公开办 浏览:

王延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乡镇防火经费纳入年初预算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上级“三保”保障要求,在编制年初预算时,区财政局坚持把“三保”放在支出优先位置,全力以赴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及其他刚性支出。由于收支缺口较大,年初预算可支配财力在保障“三保”及其他刚性支出后,已无多余财力安排防火经费及其他重点支出,因此防火经费未能纳入年初预算,每年只能通过转移支付新增财力采取追加预算等方式进行全额保障,如以后年度年初预算可支配财力充足,财政将优先把防火经费纳入年初预算。


  朝阳市双塔区财政局

  2024年4月9日


  (责任编辑:李柏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