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双塔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关于优化提升“访民情、解民忧”专项行动的建议》答复意见的函
更新日期:2024-06-29 信息来源:双塔区政务公开办 浏览:

韩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提升“访民情、解民忧”专项行动》的提案收悉,在实际工作中也有运用,已经做了很多的工作,现答复如下:

  一是优化工作流程,按要求完成闭环、组织开展各类培训。

  1、根据朝访督办发〔2024〕7号文件,包联单位对征集的民意诉求,属于本单位职能范畴或能立即解决的,积极推动解决,并将完善的台账移交给村(社区);属于村级层面解决的,由村(社区)解决;属于村级以上层面解决的,由村(社区)报至乡级营商办,乡级营商办协调乡级层面推动解决;属于乡级以上层面解决的,由乡级营商办移交至县级营商局,县级营商局推动县级层面解决;属于市级层面解决的,由县级营商局移交至市营商局,市营商局牵头协调办理。民意诉求的解决时限按朝阳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有关规定办理,形成有效闭环。

  2、加强机关干部的入户“话术”培训,增强与群众之间的良好沟通,减少不在受理范围的诉求。组织乡镇(街道)负责访民情解民忧工作人员的培训,主要解决报表的制作,诉求问题的主要分类。

  二是加强各部门协同、共同解决重点问题。区委政法委作为行动的总牵头单位,做好调查研究、组织协调、督查指导、统筹推动,做实入户走访、问题解决、回访反馈等工作。

  区营商局、区司法局及时研究条线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并推动协调解决。各职能部门要主动作为,在规定时限内解决问题,并做好对交办单位及包联单位的反馈工作。对于老旧小区冬季供暖不热问题,无物业小区环境脏、乱、差问题,墙皮脱落、顶楼房顶漏水问题,涉及综合执法、公安消防等各类纠纷问题,容易造成的信访隐患问题等共性、疑难、复杂的问题,有关业务牵头单位可以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分析研判、推进解决。

  三是持续开展访民情解民忧工作常态化。“访民情、解民忧”是以人民立场为指导方针,为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通过机关干部深入基层和群众交往,走进农村、社区了解干群关系,解决实际问题,实现与人民更好的交流互动;以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目的,真正实现政策在一线贯彻、民情在一线反映、问题在一线解决、发展在一线帮助、服务在一线落实、成效在一线体现,保持好入户频次,做到每半年入户一次,每月联系群众一次。严格落实朝阳市“访民情、解民忧”行动督导办下发的朝访督办发〔2024〕7号文件相关要求,推动各包联单位常态化开展好“访民情、解民忧”行动,进一步明确工作流程和标准,确保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各节点顺畅衔接,切实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

  非常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建议,感谢您对“访民情、解民忧”工作的重视,您的建议对推动“访民情、解民忧”工作有着重要的参考作用,在后续的工作中会高度重视您的建议,以全新的面貌推动“访民情、解民忧”工作顺利开展。


  朝阳市双塔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4年6月3日


  (责任编辑:李柏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