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落实国家耕地轮作制度,推进扩种大豆油料,按照朝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4年耕地轮作工作的通知》(朝农农发〔2024〕42号)要求,我区今年继续实施耕地轮作工作,为做好2024年全区耕地轮作,协调推进绿色种植、农产品生产动态调节、农业生态综合治理,促进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当前与长远,协调生产与生态、兼顾用地与养地,突出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突出提升粮油生产能力,突出粮油生产高质量发展。聚焦重点作物、明确重点区域、完善技术路径,进一步优化耕地轮作制度,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巩固大豆扩种成果,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提供有力支撑,推动大豆油料自给率稳步提升。
(一)突出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这既是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更高要求,也是对牢牢把握粮食安全主动权的战略部署。要充分发挥耕地轮作用地养地、生产生态协调推进的关键作用,多措并举持续提升耕地地力,增强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的基础能力。
(二)突出提升粮油生产能力。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大豆、油料等供需偏紧的农产品生产、提升大豆和食用植物油供给能力。要充分发挥轮作在种植结构调整与农产品生产动态调节中的重要作用,加速推进粮食和大豆、油料产能提升,持续提高粮食和油料生产能力。
(三)突出粮油生产高质量发展。推动粮食和油料生产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是种植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要充分发挥轮作在推进绿色生产方式、构建绿色种植制度中的引领作用,统筹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绿色种养循环农业,持续促进资源合理利用。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规模和区域。2024年,我区实施耕地轮作面积3800亩,根据上年项目实施情况和今年申报意愿,项目落实在长宝乡、孙家湾镇、桃花吐镇、他拉皋镇。除大豆外,其他作物申报面积要求在50亩以上。
(二)技术路径和补助方式。重点推行玉米、大豆、花生、薯类薯类、杂粮杂豆等作物轮作,适当扩大大豆和油料作物生产,形成合理的种植模式,持续提升耕地质量。中央财政对耕地轮作给予每亩150元的补助,耕地轮作的补助对象为自愿参加耕地轮作项目的农户、新型经营主体。将轮作补助与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等政策相衔接,同向发力,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激励效应。
三、重点工作
(一)制定实施方案。根据朝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4年耕地轮作工作的通知》(朝农农发〔2024〕42号)要求,区农业农村局积极组织制定耕地轮作实施方案,强化工作措施,明确实施内容、任务区域、技术路径、操作方式、保障措施等内容,按要求开展耕地轮作,逐级分解落实任务,将任务落实到户到田。
(二)签订轮作协议。区、乡(镇)及承担任务的农户、新型经营主体要层层落实责任,细化任务、细化要求,将政策落实落地。承担任务的乡(镇)、村委会与承担任务的农户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签订三方协议书(一式四份,乡(镇)、村、农户各保留一份,并报区一份),明确上下茬口作物,特别是下茬作物须为目标作物,协议原则上一年一签,明确实施面积、补贴资金、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协议文本要及时公示,并由区农业农村局和乡(镇)、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分别存档备查。
(三)完善补助方式。各项目乡(镇)政府要组织村级做好轮作地块和补助面积核实确认、登记公示,建立完善的工作台账。对2022年种植玉米等其他作物、2023年轮作种植大豆、2024年仍种植大豆的,纳入轮作补助范围。补助资金按照每亩150元测算,轮作补助面积和补贴资金在村委会张榜公示无异议后,区财政局根据区农业农村局提供的乡级审核确认的轮作面积,将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兑付到承担任务的农户、新型经营主体。
(四)强化指导服务。组织专家制定完善轮耕地轮作技术指导意见,在关键农时季节深入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指导项目地区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尽快掌握技术要领,做好机具改装配套,满足轮作生产需要。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对耕地轮作进行指导,集成推广一批可复制、可推广、易操作的技术模式,做到科学轮作。对轮作过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开展联合攻关,不断升级完善技术模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项目乡(镇)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资金投入上动真格、出实招,推进轮作任务落实落地,加强与有关部门协同配合,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成立由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冯海波任组长的推进落实工作组,全面落实任务和要求,推动轮作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调度。区农业农村局会同有关部门对耕地轮作开展督促指导,推动资金落实、技术落实和任务落实,组织宣传工作成效。各项目乡(镇)要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做好项目进展调度,及时掌握报送实施进度和资金管理有关情况,建立补贴对象名录。
(三)强化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确保资金落实,及时足额拨付中央财政安排的补助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不得向不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拨付资金,不得擅自超出范围和标准分配或使用补助资金,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四)做好宣传总结。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轮作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支持轮作工作。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方式,宣传耕地轮作的积极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同时,结合项目实施,提出健全耕地轮作制度的举措和建议。请各项目乡(镇)于2024年12月底前将本地的主要做法、取得成效、工作建议和下一年度任务资金需求等情况,形成工作总结并报区农业农村局。任务落实、资金拨付、总结报送等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项目安排的依据。
附:双塔区耕地轮作推进落实工作组名单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双塔区耕地轮作推进落实工作组名单
组 长:冯海波 双塔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胡跃辉 双塔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殷亚梅 双塔区农业农村局科员
王怡昕 双塔区农业农村局科员
宋晓霞 双塔区农业农村局科员
牟 明 双塔区农业农村局科员
刘德志 双塔区桃花吐镇农业站站长
李景先 双塔区他拉皋镇农业站站长
罗鸿儒 双塔区孙家湾镇农业站站长
代新华 双塔区长宝乡农业站站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