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上半年征兵的命令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依据《朝阳市人民政府、朝阳军分区关于2024年征兵的命令》。2024年实行一年两次征兵,我区上半年的征兵任务为男兵34人,女兵由省统招。
一、征集任务
各乡(镇)、街道上半年男兵征集任务和大学毕业生指导比例,按照本命令附件确定的数量和比例执行。
女兵由全省统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由应征地县级政府按照相关政策给予优待安置。
二、征集时间
上半年征兵,2月20日开始,3月16日起运新兵,3月31日结束;从征集地区起运的具体时间,由接兵部队与省政府征兵办公室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三、征集对象
以大学生为重点征集对象,突出各级各类学校毕业生征集,优先批准理工类大学生和备战打仗所需技能人才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4年上半年女兵征集。
在抢险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优秀青年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批准入伍。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兄弟姐妹和现役军人子女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批准入伍。少数民族居住集中地区应当多征集懂双语言、文化程度较高、综合素质好的少数民族青年入伍。
四、征集年龄
男青年为2024年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放宽至24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男青年不超过20周岁。女青年为2023年年满18至22周岁,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上半年征集的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3周岁。
五、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和体格条件分别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六、征集办法
适龄青年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有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大学新生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应征公民经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应征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入伍时间,上半年为3月1日。新兵的军龄从批准入伍之日起算。
七、征集经费
征集新兵所需经费由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政府予以保障。
八、有关要求
军地各级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配套政策,密切协调配合,细化各项保障举措,最大限度征集高素质青年入伍,为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奠定坚实的兵员基础。各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要依法履行征兵工作职责,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切实负起责任,深入一线检查督导。建立健全征兵工作常态化运行机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军地各级要严格落实廉洁征兵规定要求,强化刚性约束,规范权力运行,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坚决纠治征接兵工作中的不正之风,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上半年征兵任务。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政府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武装部
2024年4月10日
附件:
2024年上半年各基层单位征兵任务分配表
单位 |
上半年任务 |
大学毕业生 征集指导比例 |
全 区 |
34 |
80% |
长宝乡 |
1 |
80% |
孙家湾镇 |
2 |
80% |
桃花吐镇 |
2 |
80% |
他拉皋镇 |
2 |
80% |
红旗街道 |
3 |
80% |
龙山街道 |
6 |
80% |
站南街道 |
3 |
80% |
前进街道 |
3 |
80% |
光明街道 |
3 |
80% |
凌凤街道 |
2 |
80% |
双塔街道 |
3 |
80% |
凌河街道 |
2 |
80% |
燕北街道 |
3 |
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