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双政发〔2024〕5号

关于2024上半年征兵的命令

 

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依据《朝阳市人民政府、朝阳关于2024年征兵的命令》。2024实行一年两次征兵,上半年的征兵任务为男兵34人,女兵由省统招

一、征集任务

)、街道上半年男兵征集任务和大学毕业生指导比例,按照本命令附件确定的数量和比例执行

女兵全省统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由应征地县级政府按照相关政策给予优待安置。

二、征集时间

上半年征兵,2月20日开始,3月16日起运新兵,3月31日结束;从征集地区起运的具体时间,由接兵部队与省政府征兵办公室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三、征集对象

以大学生为重点征集对象,突出各级各类学校毕业生征集,优先批准理工类大学生和备战打仗所需技能人才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4年上半年女兵征集。

在抢险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优秀青年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批准入伍。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兄弟姐妹和现役军人子女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批准入伍。少数民族居住集中地区应当多征集懂双语言、文化程度较高、综合素质好的少数民族青年入伍。

四、征集年龄

男青年为2024年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放宽至24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男青年不超过20周岁。女青年为2023年年满18至22周岁,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上半年征集的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3周岁。

五、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和体格条件分别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六、征集办法

适龄青年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有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大学新生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应征公民经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应征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入伍时间,上半年为3月1日。新兵的军龄从批准入伍之日起算。

七、征集经费

征集新兵所需经费由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政府予以保障。

八、有关要求

军地各级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配套政策,密切协调配合,细化各项保障举措,最大限度征集高素质青年入伍,为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奠定坚实的兵员基础。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要依法履行征兵工作职责,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切实负起责任,深入一线检查督导。建立健全征兵工作常态化运行机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军地各级要严格落实廉洁征兵规定要求,强化刚性约束,规范权力运行,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坚决纠治征接兵工作中的不正之风,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上半年征兵任务。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政府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武装部

                  2024410


附件

2024年上半年基层单位征兵任务分配表

单位

上半年任务

大学毕业生

征集指导比例

  

34

80%

长宝乡

1

80%

孙家湾镇

2

80%

桃花吐镇

2

80%

他拉皋镇

2

80%

红旗街道

3

80%

龙山街道

6

80%

站南街道

3

80%

前进街道

3

80%

光明街道

3

80%

凌凤街道

2

80%

双塔街道

3

80%

凌河街道

2

80%

燕北街道

3

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