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2023年3月18日,新一届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工作规则》。本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体现国务院工作规则新要求的原则,在保留2022年5月印发的《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总体框架和合理内容的基础上,结合《辽宁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朝阳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相关要求,双塔区政府办公室组织起草了《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征求意见稿)》,并经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立足当前区政府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结合新印发的《国务院工作规则》《辽宁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朝阳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对篇章结构的具体表述和条款内容作了调整、修改、完善。
二、决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务院工作规则》《辽宁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朝阳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我区实际,组织对政府工作规则具体内容作了修订。
三、出台目的
《规则》是区政府施政的行为规范和行动指南,是实现政府科学民主决策、促进政府工作高效有序运转的重要制度性保障。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对政府工作进一步进行明确和规范,提升政府工作效率和工作标准。制定本《规则》有利于区政府及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强化规则意识、程序意识,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管理水平,确保各项工作提质增效,着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
四、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规则》共有八章内容,四十四个条款,篇章结构与《朝阳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保持一致,但条款内容根据双塔区实际进行了调整。
第一章总则,共三条。主要阐述了《规则》的制定依据,明确了区政府工作坚决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开展工作,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工作要求。
第二章组成人员和政府职能,共四条。明确了市政府的组成人员和政府职能。区政府实行区长负责制。
第三章工作原则,共六条。包括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依法行政,坚持科学民主,坚持守正创新,坚持清正廉洁等内容。
第四章监督制度,共四条。要求区政府要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察机关、社会各界和新闻舆论及人民群众监督。
第五章会议制度,共九条。明确了区政府实行区政府全体会议和区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区政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应当经区政府全体会议或者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第六章公文处理,共七条。要求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向区政府报送公文,应当符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规定,严格遵循行文规则和程序。明确区直部门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地方政府规章草案、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提请区政府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的公文,应当遵守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程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进行合法性、必要性、科学性、可行性和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论证。
第七章工作落实,共四条。明确区政府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研究部署,压实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跟踪督办,及时报告办理进展,确保见到实效。
第八章工作纪律和自身建设,共七条。要求区政府及各部门要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
《规则》还强调,区政府及各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解读单位: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解 读 人:凌禹华
联系电话:0421-2855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