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朝阳燕都新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权责清单〉的通知》(朝经开营商办发〔2024〕1号)
更新日期:2024-02-22 信息来源:朝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审批服务局 浏览: 次
各部门:
根据《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部分行政许可等行政职权授权(委托)至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实施的通知》(朝政办发〔2020〕75号)及《辽宁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现将《朝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权责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朝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审批服务局权责清单》(朝经开审〔2022〕52号)同时废止。
朝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朝阳燕都新区)
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