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事项(20240202)
更新日期:2024-02-02 信息来源:双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浏览: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家庭因素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主要包括: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登记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残疾人、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随军后无工作的现役军人配偶、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烈属、脱贫劳动力、农村低收入劳动力适用)

  一、申报材料: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家庭所有成员无任何经济来源)

  ①同一家庭内所有成员,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各一份。(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②同一家庭内所有成员,失业证原件及失业证首页、失业情况登记页复印件一份。(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③社区公示,公示盖社区章,公示时间为当天。(资料来源:所在社区)

  ④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表3份,贴照片,公示三天后由社区、街道盖章并由认定人员签字。(资料来源:双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⑤零就业家庭登记表、并轨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求职申报表各四份,零就业家庭登记表,社区主任及工作人员签字、盖章,街道分管主任及社保所长签字、盖章。(资料来源:所在社区)

  2.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①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②失业证原件,失业证首页及失业情况登记页复印件一份(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③社区公示,公示盖社区章,公示时间为当天。(资料来源:所在社区)

  ④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表3份,贴照片,公示三天后由社区、街道盖章并由认定人员签字。(资料来源:双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⑤低保证原件及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以及低保证明,证明由社区、街道(需街道民政办主任签字),及民政局盖章。(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3.登记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

  ①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②失业证原件,失业证首页及失业情况登记页复印件一份(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③社区公示:公示盖社区章,公示时间为当天。(资料来源:所在社区)

  ④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表3份,贴照片公示三天后。由社区、街道盖公章并由认定人员签字。(资料来源:双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4.处于失业状态的残疾人

  ①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②失业证原件,失业证首页及失业情况登记页复印件一份(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③社区公示;公示盖社区章,公示时间为当天。(资料来源:所在社区)

  ④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表3份,贴照片,公示三天后由社区、街道盖章并由认定人员签字。(资料来源:双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⑤残疾证原件及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一份。(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5.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

  ①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②失业证原件,失业证首页及失业情况登记页复印件一份(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③社区公示,公示盖社区章,公示时间为当天。(资料来源:所在社区)

  ④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表3份,贴照片,公示三天后由社区、街道盖章并由认定人员签字。(资料来源:双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⑤离婚证原件复印件一份,被抚养子女户口本复印件一份,未成年人在18周岁以内,必须由申请人抚养,需提供抚养相关证明。(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6.随军后无工作的现役军人配偶

  ①夫妻双方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原件、身份证原件、 及复印件各一份

  ②失业证原件,失业证首页及失业情况登记页复印件一份

  ③社区公示,公示盖社区章,公示时间为当天

  ④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表3份,贴照片,公示三天后由社区、街道盖章并由认定人员签字。

  ⑤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部队开具的军官现役证明、家属随军证明。

  7.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

  ①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②失业证原件,失业证首页及失业情况登记页复印件一份

  ③社区公示,公示盖社区章,公示时间为当天

  ④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表3份,贴照片,公示三天后由社区、街道盖章并由认定人员签字。

  ⑤提供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

  8.烈属

  ①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②失业证原件,失业证首页及失业情况登记页复印件一份

  ③烈属的证明,社区公示,公示盖社区章,公示时间为当天

  ④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表3份,贴照片,公示三天后由社区、街道盖章并由认定人员签字。

  ⑤提供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烈属。

  9.脱贫劳动力

  (本人失业证失业登记日期一年以上)(第六页)

  ①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②失业证原件,失业证首页及失业情况登记页复印件一份

  ③社区(村)公示,公示盖社区(村)章,公示时间为当天

  ④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表3份,贴照片,公示三天后由社区(村)、街(乡镇)盖章并由认定人员签字。

  ⑤村出具的脱贫劳动力证明原件,并由村、乡镇、扶贫办盖章。

  ⑥扶贫手册原件、复印件一份。

  10.农村低收入劳动力

  (本人失业证失业登记日期一年以上)(第六页)

  ①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②失业证原件,失业证首页及失业情况登记页复印件一份

  ③社区(村)公示,公示盖社区(村)章,公示时间为当天

  ④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表3份,贴照片,公示三天后由社区(村)、街道(乡镇)盖章并由认定人员签字。

  ⑤村出具的农村低收入劳动力证明原件,并由村、乡镇、扶贫办盖章。

  办理地址:双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3楼就业窗口

  联系电话:0421-399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