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20240202)
更新日期:2024-02-02 信息来源:双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浏览: 次
1.文件依据:
关于印发辽宁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社〔2019〕276号);
第四条 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临时性生活补助等支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同一项目就业补助资金补贴与失业保险待遇有重复的,个人和单位不可重复享受。
2.政策对象:符合要求、有公益性岗位需求的单位
3.补贴标准: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4.申请条件:已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人员
5.申请材料:
用人单位每月提交《关于申请公益性岗位工资、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所需资金的请示》及《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发放明细表》。
6.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核准→批准
7.办理时限:自申请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
8.办理地点:朝阳市双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三楼大厅
9.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及时告知或电话告知
10.咨询电话:0421-3990509
2024年2月2日
双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