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朝阳市双塔区委宣传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朝阳市双塔区委宣传部2024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预算表
10、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11、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12、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13、债务支出预算表
14、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15、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16、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17、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18、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三部分 朝阳市双塔区委宣传部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朝阳市双塔区委宣传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区委宣传部是区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制定全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大政策和事业发展规划,推进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法治建设,协调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组织协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日常监督检查。开展全区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规划组织全局性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分析研判和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区直各新闻单位工作,组织全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新闻工作。制订我区新闻出版业的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新闻出版行政事务,组织协调有关行政审批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全区“扫黄打非”工作。指导协调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推动群众文化建设。负责管理电影行政事务、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指导舆情信息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全区内外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工作,研究掌握宣传舆情动态。制订全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督查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指导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建设。开展国防教育工作。对外宣传工作,制订我区对外宣传工作总体规划。负责联系外地新闻管理机构、主要媒体和智库,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地来访记者采访事务方面的工作。承担区委新闻发布有关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区政府新闻发布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协调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的新闻发布工作,制定全区重大问题对外宣传口径。负责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制订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实施重大主题宣讲,对全区党员干部群众进行经常性的形势政策教育工作。对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方面的工作实施政策上的指导。归口领导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双塔消息社。代管区社科联、区文联、区作协。领导和管理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宣传部、融媒体中心
第二部分 朝阳市双塔区委宣传部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朝阳市双塔区委宣传部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朝阳市双塔区委宣传部202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朝阳市双塔区委宣传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朝阳市双塔区委宣传部2024年收支总预算768万元,较上年增加36万元。其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5.85万元。政府采购预算未安排。
二、关于朝阳市双塔区委宣传部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等有关要求,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4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45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人民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财政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人民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人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