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朝阳市双塔区党校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朝阳市双塔区党校2024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预算表
10、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11、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12、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13、债务支出预算表
14、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15、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16、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17、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18、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三部分 朝阳市双塔区党校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朝阳市双塔区党校概况
一、主要职责
培训轮训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后备干部、街道、乡镇一般干部、社区(行政村)党组织负责人、村民委主任等,培养理论干部;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有关部门举办的专题研讨班;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承担区委、区政府下达的调研任务,推进理论创新;针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开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理论宣传,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干部继续教育和培训;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朝阳市双塔区党校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朝阳市双塔区党校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朝阳市双塔区党校202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朝阳市双塔区党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朝阳市双塔区党校2024年收支总预算297万元,较上年增加25万元。其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3.2万元。政府采购预算未安排。
二、关于朝阳市双塔区党校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等有关要求,2024年“三公”经费未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财政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