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许可业务办事指南
更新日期:2024-01-08 信息来源:双塔区文旅广电局 浏览:

  一、需提供的材料

  ①申请书双塔区政务服务网下载,http://zwfw.chaoyang.gov.cn/webSite/index.do

  ②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资料来源:公安机关)

  ③营业场所的房屋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资料来源:住建部门)

  ④租赁意向书(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⑤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资料来源: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⑥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审核合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资料来源:消防部门)

  ⑦公安信息网络安全部门出具的信息网络安全合格证明文件(资料来源:公安部门)

  ⑧企业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⑨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图、营业场所的建筑平面图、计算机和摄录像设备分布图(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⑩D.ISP接入意向书,包括接入速率、固定IP地址和E-mail地址(资料来源:网络运营商)

  ⑪承诺书(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⑫经营管理技术措施使用责任书(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二、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双塔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综合窗口

  ②网上办: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网址:https://ccm.mct.gov.cn/ccnt/sczr/login)。

  三、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四、不能申请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情形

  1.新申办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曾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且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足5年的(自被吊销之日起算)。

  2.新申办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曾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且因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不足5年的(自被取缔之日起算)。

  3.有文化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经营活动,参与或者变相参与经营活动。

  4.上网服务场所距中学、小学(或以未成年人为教育对象的实施中等和初等教育的各类学校)校园出入口最低交通行走距离低于200米。

  5.居民住宅楼内。

  6.营业面积低于20平方米;计算机单机面积低于2平方米。

  五、温馨提示

  办理此项业务须由申请人自行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服务平台网上注册账号设立主体申请业务(网址:https://ccm.mct.gov.cn/ccnt/sczr/login)。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此项业务,建议您办理前拨打咨询电话0421-8997601,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我们为您提供预约服务,如对我们的办理服务不满意可拨打12345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