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章第十二条、《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二、申请材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查表
2、药品从业人员资格审查表
3、企业街区位置示意图、营业场所(库房)平面结构图
房产证明及租赁合同复印件
4、主要设施设备目录
5、质量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职责目录
6、自我保证声明
7、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8、申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9、法定代表人(投资者、经营者)、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处方审核员相关身份证、学历证明、药师资格证书或药学职称证明、相关劳动合同、任免文件、就业失业证明的复印件,企业负责人需要执业药师三年的继续教育。
备注:提供相关人员资质证明文件。
说明:按申请材料顺序编写申请资料目录,申请材料中的复印件均使用A4纸张,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原印章。
三、法定时限
45个工作日
四、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踏勘时限:10个工作日。
五、办理主体
朝阳市双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办理流程
第一步:向朝阳市双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递交申请材料;
第二步: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受理;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并书面予以说明原因,申请单位补正材料;
第三步: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组织进行现场勘查并出具勘查报告,合格的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七、受理人及电话:王鑫磊、孙艳娇 3801700
八、联系电话:204室3801700 209室2999212
九、监督电话:双塔区市场监督管理监察室2999209/2999202
十、办理地点:朝阳市双塔区珠江路三段100号204/209办公室
十一、办事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