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双政办发〔2023〕39号

关于印发《关于婚俗改革工作的

指导方案》的通知

 

朝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婚俗改革工作的指导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关于婚俗改革工作的指导方案》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婚俗改革工作的指导方案

 

婚俗改革工作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移风易俗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2022年9月,双塔区被确定为辽宁省首批婚俗改革试点地区,婚俗改革工作始终坚持政府主导、民政主推、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群众响应“五位一体”,多措并举提优基础服务设施,创新服务方式,稳步推进改革,全力打造双塔区婚姻服务至美高地。

婚俗改革是一个涉及到社会风俗、文化价值观和公共福利等多个方面的系统工程,需要多方面的支持和投入。因此,在婚俗改革中,全区各部门联动,以推动婚俗改革的顺利实施。

一、建立婚俗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民政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教育、卫生、共青团等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婚俗改革工作的推进情况,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

二、加强部门协作

民政教育区卫健局、团区委等部门要密切协作,共同推进婚俗改革工作。民政部门要牵头负责婚姻登记服务,优化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教育部门要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培养健康的婚恋观念;卫部门要提供婚前医学检查和优生优育服务,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团区委要组织开展青年婚恋观教育活动,引导青年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念。

三、加强宣传引导

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加强对婚俗改革工作的宣传引导。可以通过媒体、社区宣传栏、公共场所等渠道,宣传婚俗改革的重要性和意义,引导市民转变思想观念,倡导节俭、文明的婚嫁氛围。

四、开展专项治理

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对不良婚俗现象进行整治。例如,对高价彩礼、低俗婚闹等现象进行治理,引导市民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婚恋观念。

五、加强监督考核

将婚俗改革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加强对各部门的监督考核,确保婚俗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六、制定相关规定

出台相关规定,明确党员干部在婚俗改革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规定可以包括党员干部不得参与高价彩礼、低俗婚闹等现象,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婚恋观念,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七、加强教育培训

组织开展党员干部婚俗文化教育培训,提高党员干部对婚俗改革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培训可以包括婚俗文化的历史渊源、现代婚恋观念、婚嫁习俗的演变等方面的内容。

八、倡导节俭婚礼

倡导节俭婚礼,鼓励党员干部和群众选择简单、适度的婚礼形式可以通过宣传、倡议等方式,引导市民转变思想观念,树立节俭、文明的婚嫁氛围。

九、开展宣传活动

组织开展婚俗文化宣传活动,让党员干部深入了解婚俗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可以通过举办婚礼文化展览、组织文艺演出等方式,宣传传统婚俗文化的精髓和现代婚恋观念的树立。

十、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检查,确保他们在婚俗改革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可以设立监督举报机制,对违反规定的党员干部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对表现优秀的党员干部进行表彰和奖励。

十一、财政资金补贴

对积极推进婚俗改革的地区或机构提供一定的资金补贴,用于改善婚姻登记和婚礼场所的条件,推广公益性质的集体婚礼等活动。

以上措施,需要区政府多部门联动,推进全区婚俗改革工作,营造节俭、文明、和谐的婚嫁氛围。

 

附件:《双塔区婚俗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双塔区婚俗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 刘景桐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宇文勇  区民政局局长

  :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英初  区监委委员

杨丽辉  区法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王帅奇区总工会副主席

荣羚颖  团区委副书记

周雪静  区妇联副主席

王明磊  区司法局副局长

纪文镇  区财政局副局长

    区教育局机关工委副书记

张桂廷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刘国华  区商务局副局长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张治钧  区文旅体育和广播电视技术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桃花吐镇镇长

王延平  孙家湾镇镇长

朱玉江  他拉皋镇镇长

    长宝营子乡乡长

吴安东  光明街道办事处主任

徐利军  前进街道办事处主任

    双塔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万宝  凌河街道办事处主任

朱永利  凌凤街道办事处主任

    龙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荣举  站南街道办事处主任

    红旗街道办事处主任

    燕北街道办事处主任

婚俗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民政,宇文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