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凤凰山片区改造提升专户资金
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区委有关部委、区政府有关部门、凌凤街道办事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凤凰山片区改造提升专户资金暂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实施。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凤凰山片区改造提升专户资金
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凤凰山片区改造提升专户资金管理,为片区建设提供规范有力资金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专户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双塔区及凤凰山片区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凤凰山片区改造提升专户资金(以下简称专户资金)是指用于凤凰山片区改造提升相关方面的各类资金,包括各级财政拨款、政府债券、各类企业投融资、证券基金金融机构投融资、捐赠赞助资金及各类有价证券等。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由双塔区凌凤街道办事处设立的“凤凰山片区征地补偿专户”(以下简称专户)中一切资金的收支活动,以及与该专户列支资金相关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的收支活动。进入专户管理的上级所安排专项资金须遵守相应上级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执行。进入专户管理的各类资金及对应项目须遵守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条 专户资金的管理、分配使用应当坚持下列原则;
(一)资金使用方式及流程均需符合凤凰山片区项目的运作模式需求及相关法规要求(运作模式包括政府授信+投资人+EPC、F+EPC+O、ABO等,最终采用的运作模式以指挥部领导小组决定为准;相关法规包括PPP、EOD、TOD、政府债务、土地开发、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城市更新、EPC等国家、省、市各级的相关法律法规)。
(二)专户资金的管理使用遵守国家、省、市各级产业奖励政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以及壮大国有企业等相关政策,进入专户管理的财政资金需经过人大同意纳入预算管理;
(三)专户管理单位负责保障专户专账,专款专用,自求平衡,以收定支。与凤凰山片区项目成本相关的一切资金均需通过专户进行安排,专户资金严禁以现金形式支付。
第五条 专户资金需采取封闭式管理,各阶段、各子项目之间采取独立成本核算,并采取指挥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会议或有关部门联审制形式对专户资金的使用管理进行决策审核(决策审核后通过资金审批单拨付资金,见附件),审批流程根据领导小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确定,资金审核权限限额标准参照双塔区审批权限标准执行。
第六条 专户资金的申请、分配和拨付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拟使用专户资金的有关单位应将项目概况、资金需求及使用方向等内容形成书面材料报领导小组审议,相关部门应结合具体职能对资金管理使用提出初步联审意见,以供领导小组决策参考。
第七条 专户资金支出安排经批准后,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必须报领导小组批准。预算执行中,如发生项目终止、撤销等现象导致产生项目资金结余的,原则上一律退回专户统筹安排使用。
第八条 双塔区凌凤街道办事处在接到领导小组资金安排批示后,应按照确定的资金管理方式和规程将专户资金及时分配下达,确保资金安排合规高效精准。
第九条 双塔区凌凤街道办事处应督促除行政事业单位以外的其他专户资金使用单位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专户资金安全合规使用、专款专用。
第十条 双塔区凌凤街道办事处需向双塔区财政局预算股、综合法规股每季度报送专户资产负债表和全级次科目余额表。双塔区财政局各支出股室向专户拨付资金需经过预算股、综合法规股审核汇总。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滞留、截留、挤占挪用专户资金,不得用于专户资金规定凤凰山片区项目使用范围以外的各类开支。
第十二条 纪检、审计、财政等部门应定期对专户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项目单位保障专户资金合规使用和加强项目实施规范管理。项目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和项目实施具体方案的有关规定,主动接受监督检查,对查出的有关问题积极进行整改。
第十三条 专户资金管理使用全过程中若产生任何违法违规违纪等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按程序依法移送司法部门。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