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维护职能:维护职工群众的经济效益和民主权益的职
能。
(2)建设职能:吸引和组织职工群众参加经济建设和改革,努力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和职能。
(3)参与职能:发挥职工群众参政议政作用,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职能。
(4)教育职能:帮助职工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文化素质的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本单位独立核算机构1个,为以单户表上报的事业单位、行政单位。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年末单位人数为6人,其中行政5人,离休1人。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1.开展职工活动,加强文化阵地建设,凝聚职工思想正能量。一是举办了双塔区“喜迎二十大,建功十四五”职工乒乓球比赛,来自全区各乡(镇)街、区直机关共22支代表队的100余名队员参加比赛,通过活动极大地提高了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二是组织全区职工积极参加全市职工乒乓球比赛,并取得女子团体第一名、第三名、男子团体并列第三名的优异成绩,充分展现双塔职工爱岗敬业、顽强拼搏的精神风貌。三是动员职工积极参与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喜迎二十大 建功新时代”朝阳市职工主题征文、摄影、短视频征集等各类比赛,在已完赛的比赛项目共计26人获奖。四是继续发挥好龙山街道中山社区、凌河街道凌河社区建设的职工活动中心南北分部阵地作用。通过职工活动和阵地建设,在职工思想政治引领、文化精神引领等方面营造了浓厚氛围,职工思想意识有了显著提高。
2.发挥服务职能,助力振兴发展大局,凝聚高质量发展强大合力。
一是积极扶持朝阳重型机器制造有限公司作为科技型企业创建辽宁省技能提升平台,加强职工技能提升培训。二是加大创新工作室扶持力度,培育命名区级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三个,推荐省级创新工作室一个、市级创新工作室两个。三是开展“五小”等群众性创新活动,参与职工1782人,创新成果82个,绝招绝技绝活及先进操作方法56个,技术创新46个,提出合理化建议69条。四是组织省市劳模和五一奖的推荐评选工作。2022年,共推荐省级劳模2人、省先进集体1家,市五一劳动奖章12人、五一劳动奖状一家、工人先锋号一个。五是落实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帮扶政策措施工作,对申请经费返还的小微企业及时返还经费。截至目前,共返还35家企业工会,共计153.94万元。六是刊印《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新就业形态50问》《工会会计制度》等学习资料,为各级工会组织高效开展工作提供助力。七是在《双塔消息》和“微双塔”公众号平台开通专栏,对今年获评的省市区各级劳模和集体进行宣传,通过宣扬劳模精神形成爱岗敬业、劳动伟大的浓厚氛围。八是开展基层工会经费收管用审查,提高经费服务职工效能。
3.坚强有力抓好精准帮扶,切实提升职工认同感归属感。
一是围绕深度困难、相对困难等困难职工家庭,精准开展生活救助帮扶。今年以来共发放帮扶资金4.965万元。二是完善送温暖活动机制,提升工作普惠性,实现送温暖工作常态化。今年以来,开展各类送温暖、送清凉活动5次,共发放资金30余万元,慰问职工800余人次。
4.坚持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切实维护职工切身利益。
一是推荐辽宁省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质量评估示范点2家。二是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覆盖全区241家基层工会、530个班组,13306名职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共3500余人次参与专题学习、安全宣传等学习宣传活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共排查26家企业8项安全隐患,均已完成整改。三是开展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开展普法宣传、维权服务等活动线上共计13次、线下13次,共计500余职工参与。新命名市级、省级“女职工关爱室”各一个。四是开展法律宣传与服务活动。为基层工会组织分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资料,为全区广大职工学法尊法提供了便利。
5.全力抓好机关效能建设,夯实“双服务”工作基础。
一是积极推进建会入会工作。全区现有工会组织516个,会员87341人。二是开展了建设“党建+”示范项目活动。主题党日活动与党员志愿服务工作相结合,坚持志愿服务常态化,组织机关党员志愿者到社区开展清理环境卫生、关爱留守儿童等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促进共建和谐稳定。三是助力疫情防控工作,下拨防疫专项资金及发放口罩、消毒液、方便面等慰问物资共计56余万元;全体干部职工下沉一线,帮助西梁社区、蓬莱社区、辽河社区开展疫情防控排查、核酸检测、扫码登记、维持秩序等工作。四是为充分发挥职工群众在创建文明城市中的积极作用,制定《2022年双塔区总工会群众性创建文明城市活动方案》《关于在全区企业工会中开展“创文明企业 建文明班组 做文明职工”系列活动实施方案》《关于在全区企业工会中开展“创文明企业、做文明职工”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深入推动各项创建任务的落实,在各企业工会干部职工中营造共创文明城市的浓厚氛围。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97.79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97.79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7.79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22.98万元,增长25.21%。主要原因:一是补发人员绩效;二是今年进行了双塔区劳模评选。
(二)支出总计97.7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84.7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6.71%。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4.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62万元。
2.项目支出13.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27%。主要包括下群团活动、劳模评选等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22.98万元,增长25.21%,主要原因是开展了双塔区劳模评选。
3.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1)“三公”经费支出为0元,与去年一致。
(2)会议费支出、培训费支出均为10000.00元,比去年增长了100%。
(三)当年收支平衡,年末结转和结余为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7.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79万元,项目支出1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2.98万元,增长25.21%,主要原因是今年进行了双塔区劳模评选工作。
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7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07万元,占7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1万元,占19.53%;卫生健康支出2.52万元,占2.58%;住房保障支出4.1万元,占4.2%。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07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72.07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项)59.07万元,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13万元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1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1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7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13.4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2.52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2.52万元,主要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69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4.1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4.1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4.1万元。
三、资产负债信息分析
(一)资产信息情况。
固定资产中车辆已经调出。
(二)负债信息情况。
负债为0元。
四、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根据区财政决算会议要求,加强财务管理,精心组织决算编报,认真审核单位财务状况和发生的经济业务,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数据分析,查找单位财务工作中的不足,为下年的决算打好基础。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