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双塔区2023年能耗“双控”
工作方案的通知
朝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双塔区2023年能耗“双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双塔区2023年能耗“双控”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能耗双控工作要求,确保完成全区2023年能耗双控目标任务,推动双塔区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处理好发展与减排、整体与局部、短期与中长期的关系。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持续加大能耗双控工作力度,突出抓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全方位全过程能耗双控工作。确保完成双塔区“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争取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告捷。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经济发展和能耗控制相结合。兼顾降能耗与经济增长的平衡,鼓励发展高能效项目,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费,大幅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快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
——坚持能耗强度和能耗总量控制相结合。严格能耗强度控制,合理弹性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合理用能。
——目标约束、系统推进。区直各部门相互联动、系统推进、形成合力,从大局出发,克服本位主义,防止因片面追求局部利益妨碍全区能耗双控任务完成。
——能效优先、协同发展。严格能耗强度控制,把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领域。鼓励发展高能效项目,注重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倒逼转方式、调结构,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能。
——宏观指导、绿色转型。以能耗双控目标为导向,完善政策措施,推动双塔区全面完成能耗双控任务。围绕重点行业领域,加大对绿色节能技术改造和试点示范项目的支持力度。
——压实责任、明确分工。明确能耗双控目标责任分工,完善监督体系,压实用能主体和区直各部门责任,强化结果运用,激发内生动力,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目标
一是全区规上企业能源消费总量不超过6.4万吨标准煤,能耗强度下降3.4%,其中,规上工业能耗强度下降3.4%;二是全地区全社会用电量与2022年基本持平,为14.7亿千瓦时,2022年第三产业用电总量4.6亿千瓦时,用电规模增幅控制在6%以内。完成时限:2023年底。
四、重点任务
(一)夯实能源消耗基础数据。科学编制双塔区2021年、2022年和2023年度能源平衡表。发改局牵头,农业、工信、住建、交通、商务和电力等行业部门编制行业能源消费平衡表;规上工业企业和能耗当量值1000吨标准煤以上的规下工业企业编制重点企业能源消费平衡表。(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住建局、交通局、商务局、双塔区供电分公司、经开区供电分公司)
(二)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根据《关于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的提示函》(朝发改函〔2023〕11号)文件要求,除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外,将“两高一低”项目全部纳入我区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禁止类内容。持续推动落实全区“两高一低”项目整改,突出做好“基准值”和“准入值”监管,坚决淘汰国家明确规定的落后设备。(责任单位:区发改局、经开区、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各相关单位)
(三)严格执行节能审查制度。节能审查要与本地区能耗双控目标做好衔接,从源头严控新上项目能效水平。新建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省、市、区产业政策和布局,且能效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对我区能耗强度目标完成具有正向拉动作用,实行能耗等量减量替代。加强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强化节能管理服务,实行闭环管理,严控违规用能、无序用能。(区发改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各相关单位)
(四)继续推动实施“以能定产”。按照“以能定产”原则,突出“能效比优先”导向作用,合理组织生产、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实现区域产值最大化、企业经营效益最大化和就业最大化,确保经济稳定增长。(责任单位:区发改局、经开区、工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各相关单位)
(五)积极主动开展节能挖潜。加快先进适用节能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引导鼓励企业实施节能技改。对辖区内能耗量1000吨以上的规上企业,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化工等行业为重点,一企一策,提出节能措施。按照国家节能中心出具的重点用能单位节能诊断报告,推动重点用能企业更新节能装备、实施节能提效技术等提升能效水平,或企业间通过余热循环利用等方式,降低区域能源消耗总量,提升能源利用效率。(责任单位:区发改局、经开区、工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各相关单位)
(六)优化规上工业能源消费。结合能耗双控目标任务的要求,科学合理确定能源消费结构,建立能源消耗激励机制,能耗指标优先保障能源消耗低、经济贡献大和能效水平先进的企业用能,积极推动高耗能企业节能技改转型升级,力求在减少能源消耗的同时,全面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工信局、经开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各相关单位)
(七)合理引导企业用电需求。2023年全社会用电量原则上控制在14.7亿千瓦时以内,与2022年基数相比增幅基本持平。严控第三产业用电规模增幅,增幅控制在6%以内。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厂区内建设分布式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实现自发自用,降低火电使用量。探索开展绿色电力交易,引导鼓励规上企业在辽宁省电力交易平台购买“绿电”。落实好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的要求,聘请行业专家对具有化工属性的规上企业梳理工艺流程,做好原料用能能耗规模核减工作。(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发改局、经开区、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商务局、双塔区供电分公司、经开区供电分公司、各相关单位)
(八)加强节能监察执法力度。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节能监察任务分工,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加大对用能单位日常监管和节能审查制度落实情况的监察执法力度。各规上企业和能耗当量值1000吨标准煤以上的规下工业企业要高度重视能耗“双控”工作,协调安排专人负责,行业主管部门不得少于2人,每户企业不得少于3人。企业能耗管理员要全面负责企业能耗统计及能源消耗数据上报工作,按月向区统计局上报能源统计报表,做好能源消耗分析及定期能源消耗总结。同时要做好能源统计业务培训。(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工信局、各相关单位)
(九)全面引导绿色低碳消费。倡导居民理性消费,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拒绝过度包装,提倡使用可降解替代包装。发展共享经济,规范发展网络预约拼车、自有车辆租赁、旧物交换利用等新兴业态。提倡有节制地使用私家车,鼓励公众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推行绿色低碳产品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扩大绿色产品采购范围。(区商务局、发改局、交通局、各相关单位)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能耗“双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特别要深刻领悟国家提出的“完善能耗双控制度,严格能耗强度管控,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的核心要义,进一步认识“GDP增速、能耗强度、能耗增速”三者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加大督促力度,严格落实能耗“双控”责任。
(二)加强组织协调。区政府对本地区能耗“双控”工作负总责,确保能耗“双控”工作有序推进。各部门要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各负其责、各司其职。要强化分工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能耗“双控”工作格局。
(三)严格数据质量。健全能源计量体系,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和应用。加大对区直各相关部门和用能单位节能管理人员的培训指导力度,加强基层能耗统计队伍建设,强化统计数据审核,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升统计能源消耗基础数据质量。
(四)细化责任分工。实施精准化、差别化政策,并对压减的能源消费量实施清单化管理,做到可核查、可统计。
(五)强化督导检查。加强督导检查和跟踪分析,对工作迟缓、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企业,采取挂牌督办、约谈等综合措施,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