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栏
>
公开领域
>
生态环境
>
行政许可
>
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审批
关于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审批事项未发生办件的情况说明(20230228)
更新日期:2023-02-28 信息来源: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双塔分局 浏览:
次
目前,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双塔分局未发生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事项审批。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双塔分局
2023年2月28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