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第42号令)及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规定,为加强污染地块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防控土壤环境风险,我区环保、农业、水利、国土、工信等部门联合在全区域范围内开展了疑似污染地块排查工作,并对调查数据和相关资料进行综合分析,目前全区域内未发现疑似污染地块。
我区将继续加强排查,实行联动监管机制,动态更新污染地块信息。
特此公示
联系人:张见 0421-2858260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双塔分局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