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有关情况
更新日期:2022-12-16 信息来源:双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

实地进行宣传普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要求,检查经营户销售的进口化妆品有无中文标签标识、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有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进口化妆品是否有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检验证明和中文标识;及经营户是否索取供货商资质证明材料;标签、说明书内容是否符合规定等。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对有经营不规范行为的商户进行了责令整改和全面指导,督促对进口化妆品的来源渠道严格把关,确保经营的化妆品渠道合法合规;同时要求经营户建立进货查验制度,进口化妆品应有中文标识,并标示成分、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对来源不能追溯的化妆品坚决不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