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塔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凌河、顾洞河等河流堤防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成果的公告
更新日期:2022-11-15 信息来源:双塔区水利局 浏览:

为加强水利工程管理,保障水利工程安全与正常运行,发挥水利工程功能和效益,提高水资源支撑保障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辽宁省河道管理条例》《辽宁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四、五级堤防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工作已经完成。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划界范围

堤防划界范围

堤防工程共计5处,其中四级堤防4处、五级堤防1处。

1.四级堤防4处:

大凌河双塔区段右岸堤防工程;十家子河双塔区段左岸堤防工程(北大桥-铁路桥);十家子河双塔区段左岸堤防工程(铁路桥-龙城桥);十家子河龙城区段右岸堤防工程(北大桥-龙城桥)

2.五级堤防1处:

顾洞河(双塔区段)右岸堤防工程。

二、划界标准

按照《辽宁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规定,并结合《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T171-2020)》等相关文件确定堤防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标准如下:

1.堤防工程管理范围划定标准

堤防工程管理范围为堤防堤身及背水侧护堤地,其中,一级堤防单侧护堤地范围为二十米至三十米;二、三级堤防单侧护堤地范围为十米至二十米;四、五级堤防单侧护堤地范围为五米至十米;临水侧护堤地宽度以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2.堤防工程保护范围划定标准

堤防工程保护范围的宽度应自背水侧紧临护堤地边界线计起,一级堤防管理范围边界向外延伸二百米至三百米的区域;二、三级堤防管理范围边界向外延伸一百米至二百米的区域;四、五级堤防管理范围边界向外延伸五十米至一百米区域,临水侧护堤地宽度以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各级主管部门按照堤防管理事权划分,依法加强对管理与保护范围内堤防的监督管理。对违反水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 

1. 《双塔区河道现状堤防管理范围划定方案》.docx

2. 《双塔区河道现状堤防保护范围划定方案》.docx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