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凌凤街道:
现将《双塔区乡村振兴项目库公开公示管理办法》下发给你们,请各乡镇、凌凤街道认真组织学习,严格按照文件执行。
附件:《双塔区乡村振兴项目库公开公示管理办法》(附后)
双塔区乡村振兴领导小组
2022年6月2日
双塔区乡村振兴项目库公开公示管理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总体战略方针政策,进一步加强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项目监督管理,实现资金和项目安排、实施、管理情况阳光下运行,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现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为坚持全面巩固我区脱贫攻坚成果,向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强化衔接补助资金全过程监管,强化产业项目全流程监督,确保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在阳光下管理。我区全面推行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和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现衔接资金使用精准,产业项目公开透明,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普遍提高。
二、公示公开主要内容
全面推行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项目信息公开工作。
(一)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中央、省、市、区衔接补助资金的分配结果。
(二)年度衔接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安排情况。经区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批准后,年度衔接补助资金项目计划或年度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予以公告;各乡镇、涉贫街道及所辖村对上级下达的年度衔接补助资金项目计划批复予以公告。
公告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规模、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和绩效目标、带贫减贫机制等。
(三)年度衔接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各乡镇、涉贫街道及所辖村要分别对年度衔接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公告。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建设完成、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和带贫减贫机制实现情况。
(四)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实施前,项目管理或实施单位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绩效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受益对象和带贫减贫机制。项目竣工后,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告,内容包括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结果、检查验收结果、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五)举报受理方式和办理结果。内容包括公告公示单位、监督电话、通讯地址或电子邮箱向社会公开。监督电话包括本单位和12317举报电话。举报受理、办理结果要及时公开。
三、公开方式及措施
各乡镇、涉贫街道及所辖村和项目实施单位在乡镇政府、村委会或项目实施地利用固定的信息公开栏、告示牌等方式进行公告公示。公告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10天。各地可利用信息卡、宣传单等经济合理的方式,将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项目公开公示信息送达至有关建档立卡户家中,确保扶贫项目公开渠道保持畅通,公开信息长期有效,公开内容随时可查。
各乡镇、涉贫街道及所辖村要充分发挥好公告公示监督作用,提高公告公示效果。
四、公告公示管理
公告公示的组织实施按照“谁分配、谁使用、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的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项目的公告公示档案,做到“留痕、可查、可追溯”。到村到户资金项目公告公示,除在项目实施单位存档外,还要在项目实施地所在村存档。乡(镇)、村两级公告公示档案要实现单独管理,面向群众公开、随时可查阅。
五、反馈意见处理
公告公示单位负责反馈意见的受理工作。各级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项目管理部门在公告公示内容的同时,应将联系人、监督电话和通讯地址一并公布。确保畅通渠道,及时受理,认真核实,限时反馈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充分发挥监督举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