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塔区关于下拨2022年度第一批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的通知
更新日期:2022-06-16 信息来源:双塔区乡村振兴局 浏览:

各乡镇:

经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根据《双塔区2022年度中央、省、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朝双乡振组﹝2022﹞1号),现下拨2022年度第一批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400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衔接资金。为进一步管好用好资金,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金分配

4个乡镇每个乡镇100万元。

二、资金使用范围

根据双塔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重点突破年工作要求,坚持省美丽宜居村创建标准,围绕绿化、硬化、净化、文化工程,实施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主要用于村容村貌提升等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重点任务,包括垃圾治理设施建设(垃圾转运站、转运车、分类垃圾桶)和路改工程基础设施建设(道路两侧硬化、文化墙、长城墙、花池等)。

三、有关要求

1.规范资金使用。实施项目要严格按照财经制度对投入资金进行规范管理,专户专账,专款专用,严禁白条入账、大额现金支付,1000元以上支出采用银行付款方式进行支付。

2.履行入库程序。以乡镇为单位上报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实施方案,严格落实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的项目入库程序,并做好公告公示等相关工作。

3.规范项目实施。各乡镇要做好项目设计、预算、财审、招投标、验收、决算、报账和项目完成后公示公告等工作。原则上,项目开工时间不得超过计划开工时间30天;项目完工时间不得超过计划完工时间30天;项目验收必须在项目完工后30天内完成;项目决算必须在项目验收后30天内完成;项目报账必须在项目决算后30天内完成。

4.加强后期管理。对建成项目做好资产确权工作,加强运维管理,明确管理责任主体,建立管理责任机制,确保基础设施资产完好有效使用。

6.强化资金监管。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要求,落实乡镇街资金风险防控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审计等相关部门建立动态化监管体系,强化监督检查,对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侵占套取、挥霍浪费、非法占用、违规处置扶贫资产等各类行为,依规依法追究责任。

双塔区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