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召开的全市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会议,公布了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对做好今年暑期小学、初中招生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和提出明确要求。
落实招生属地责任。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以县(市)区为单位,实行属地管理,市教育局负责直属初中招生工作。招生严格实行招生政策、招生程序、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入学条件“五公开”制度。
严格规范招生行为。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要求,为每所学校科学划定招生片区范围。健全入学报名登记制度,逐步实现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等。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可以就读小学一年级,截止出生日期为2016年8月31日。义务教育学籍系统开启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限制功能,小龄儿童不能注册电子学籍。落实县(市)区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占比不超过15%的要求,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提前招生、超计划和跨审批区域招生。
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完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积极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进入公办学校就读。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实施细则,简化优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清理不必要的证明材料。落实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政策,对回户籍地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要妥善做好考试招生报名服务工作,保障他们能顺利参加中考。
保障特殊群体入学。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保障留守儿童、孤儿和残障儿童等平等、无障碍接受义务教育。强化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建立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制度。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重点关注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情况,落实“一人一案”要求,逐一做好入学安置工作,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
巩固消除大班额成果。建立防止大班额反弹工作机制,确保每年度起始年级招生大班额零增长、日常学籍管理不新增大班额。严禁通过占用音乐、计算机等功能教室来化解大班额。有条件的地区要按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求,逐步实现小学45人、初中50人班额标准。
起始年级新生入学阳光分班。建立和完善现场电脑分班、均衡搭配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均衡分班监督保障、均衡搭配后续任课教师、违规人员处罚办法、排(调)座备案等制度,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不得设置重点班、快慢(好差)班、实验班、特长班、补习班、奥数班等,分班结果要在网上公示,把教育起点贯彻教育公平落实到位。
(责任编辑:刘治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