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置2021年度村级脱贫公益性岗位的通知
更新日期:2021-11-29 信息来源:双塔区乡村振兴局 浏览:

各乡镇、凌凤街道:

  为响应国家“两想一度”号召,巩固贫困户收入,进一步激发脱贫人口内生动力,现针对建档立卡脱贫人口进行村级公益性岗位安置工作,确保双塔区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全部安置就业,具体要求如下:

  一、安置对象

  建档立卡脱贫人口

  二、资金分配

  村级公益性岗位补助标准原则为3000元/年,乡镇街可结合到岗出勤、平时表现等情况进行差异化分配,并根据实际计入当年收入。

  三、安置期限

  自2021年7月起,周期为12个月。

  四、安置人员条件

  1、在全国开发系统中享受政策且有就业意愿的。

  2、劳动技能为技能劳动力、普通劳动力或弱半劳动力,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的。

  3、不在外地务工且能履行村级公益性岗位职责的。

  4、年龄上不超过70岁(含)的。

  五、具体要求

  村要结合本村实际开发环卫、防火、护林或护草等岗位,积极动员在岗人员,自行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建立用工台账,加大管理力度。

  乡镇街要加强资金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坚决杜绝空岗、漏岗、吃空饷等现象发生。

  区有关部门将不定期进行检查,对出现的克扣挪用岗位补助、不按时发放补助资金和不按要求履行岗位职责等问题,将严肃追究责任。

  六、上报材料

  乡村两级分别形成《双塔区建档立卡脱贫人口村级公益性岗位推荐名单》,电子版于本周五下班前核对完毕上报,纸质版(乡村主要领导签字盖章)于5月17日(下周一)下班前报至区扶贫办515室。同时申请本人填写《村级公益性岗位人员承诺书》在村内留存,乡村对名单和补助发放情况进行公示。


  双塔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