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中小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切实加强我区德育工作,鼓励先进、培养品学兼优、素质全面的人才。区教育局决定在全区中小学评选2020—2021学年度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等,现将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三好学生、规范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雷锋标兵、先进班集体、规范班级、小雷锋号、优秀班主任
二、评选条件(参看附件)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1、各校要认真组织全体师生学习评选条件,把评选工作当作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强化养成教育,推动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来抓。
2、各校、各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推荐、层层选拔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学生、任课教师的意见,并经领导班子审核后上报。一定杜绝人情、照顾的现象发生,优秀个人和集体一定要能在学校树的住,能起榜样带头作用。
3、各校上报的区级优秀个人和集体,区教育局要进行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张榜公示,以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学生争先创优意识,达到教育的目的。
4、各校要按名额上报,不许超报,上报的一旦有不符合条件者,被检举查处后,取消其荣誉称号,并通报批评该校。
5、规范学生和规范班级在一、二年级中评选。
四、评选范围:
凡认真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小学生礼仪规范》及学雷锋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班级、学生均有资格参加评选。
五、上报时间:
各校要在6月4日上午上报集体及个人登记表、统计表各一份,统计表每页都要加盖学校公章。
附件: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优秀班主任等评选条件。
2、各类登记表。
2021年5月13日
文件全文下载:2021评选区级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先进集体等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