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凌凤街道: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健全完善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根据《双塔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朝双委办发〔2021〕10号)、《双塔区2021年度区级项目收益分配计划》(朝双乡振[2021]6号)要求,实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防止返贫致贫发生,现下拨防止返贫致贫帮扶资金55万元(资金来源为区级项目收益资金)。为进一步管好用好资金,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帮扶对象
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其中,“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需要通过程序识别纳入监测对象范围并录入系统后实施帮扶。
二、资金分配
资金切块下达至乡镇街,其中,下拨各乡镇12.5万元、凌凤街道5万元。
三、使用范围
此项帮扶资金作为两不愁三保障预备金,按照《辽宁省健全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要求,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实施帮扶政策,及时解决生产、生活存在的突出困难问题,重点解决现行标准下(年人均纯收入6600元)“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确保年底中央后评估顺利通过。该项资金当年完成帮扶,不许结转结余。
四、有关要求
(一)规范资金使用。此项资金作为专项资金,“扶贫属性”不可异化。各乡镇、凌凤街道要严格履行财经制度,做到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格履行村民主评议、乡镇审核、乡村两级公示等程序,做到资金使用公开透明,严禁作为临时救助款发放。
(二)规范档案管理。从村民主评议(村两委会议记录)、乡镇街审核批复(党委会议记录)、乡村两级公示等程序,完善帮扶档案,做到一事一议,一事一档,同时要保留影像资料备查。
(三)强化资金监管。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要求,落实乡镇街资金风险防控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审计等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对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侵占套取、等各类行为,依规依法追究责任。
双塔区乡村振兴局(代章)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