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经过几年的脱贫攻坚战,全市29652名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全部如期脱贫,典型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家、省有关决策部署,我市聚焦政策帮扶、失能残疾人救助、产业帮扶和就业帮扶,全面推动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如今,全市贫困残疾人出行难、用电难、上学难、看病难等长期存在的老大难问题普遍得到解决,实现了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有保障,生活获得感和幸福感持续增强。全市贫困残疾人全部得到产业扶持,4326人有务工收入、786人通过公益岗位就业,龙头企业带动脱贫效果明显。自主脱贫能力显著增强,一些贫困残疾人不仅自己脱贫,还主动带动他人共同脱贫致富。
2020年,我市贫困残疾人家庭人均纯收入达到9700元以上,且收入结构不断优化。全市投入资金301万元,为529名特殊教育学生提供免费就餐、被褥和校服等。发放补助金34万元,资助学前到高中阶段残疾学生3104人次。对贫困残疾人精准实施健康扶贫“四重保障”,为贫困残疾人家庭全面实施危房改造,并强化对重度贫困残疾人兜底保障。尽管如此,部分脱贫残疾人仍有其特殊困难,返贫和新致贫的风险依然存在。为此,我市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确保实现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对脱贫残疾人从四个方面给予重点关注,不断提升残疾人生活质量。一是稳定主要帮扶政策。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设立5年过渡期,脱贫攻坚期内出台的教育、医疗、住房、饮水、养老、产业、就业、金融、保险、兜底救助等各项政策措施继续执行,保障普惠性政策向有实际困难的残疾脱贫人口适度倾斜。二是做好失能残疾人救助。持续将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残疾人,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三是推进产业帮扶提质增效。统筹规划安排适合残疾人特点的产业发展项目,优化劳动能力弱或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产业帮扶政策,通过多种形式帮助脱贫残疾人入股参与各类经营主体生产经营和收益分配,实现稳定增收。四是促进脱贫残疾人务工就业。统筹用好乡村公益岗位,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管理机制,调整优化公益岗位政策,对符合岗位条件的残疾人给予适度照顾。
(记者 马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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