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双塔区财政局
更新日期:2023-03-01 信息来源:双塔区政务公开办 浏览:

  朝阳市双塔区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双塔区政府授权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代表区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区财税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依法拟订区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承担省和市相关区域性发展战略相关财政工作。

  (二)落实各项财税制度,起草区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相关工作制度,研究我区经济社会中的财税重大问题,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提出改进和完善政府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

  (三)统筹管理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负责编制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承担区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区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区本级和全区年度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区乡(镇)转移支付制度,并指导区、乡(镇)财政管理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政策,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

  (六)贯彻执行财政国库管理相关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区财政国库业务,按规定管理国库资金。

  (七)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组织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监督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活动。

  (八)负责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及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参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及国有企业改革等相关工作,管理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的相关专项资金,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财政工作,编制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财政经济发展支出、中央、省、市和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政府性投资基本建设财政财务管理,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组织审查财政性投资工程预(结)算、竣工决算,负责全区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十)贯彻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全区及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与健康等支出。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政府债务管理政策、制度,拟订全区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区政府债务,按规定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

  (十二)代区政府履行区属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负责区属国有金融企业相关管理工作,组织落实财政金融相关政策。负责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相关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和制度,拟订全区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汇总编报工作;负责组织全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负责双塔区代理记账机构审批。

  (十四)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财务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管理的政策建议。加强财政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承担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五)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政府收支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全面纳入绩效管理,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十六)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区属企业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十七)按照国务院规定负责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依法对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十八)负责指导推进全区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优化和战略性调整。

  (十九)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指导和监督所监管企业资本运营,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督。

  (二十)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负责编制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

  (二十一)负责监督国有资产监管制度落实情况,完善出资人监督体系。

  (二十二)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等工作,强化所监管企业思想政治教育和理论学习工作,指导企业精神文化建设。

  (二十三)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按照政企分开以及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依法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不得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企业应自觉接受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的监管,不得损害所有者权益,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二十四)区财政局设置内设机构金融管理室,承担金融企业党建、防范和处置属地金融风险、营造健康优质的金融环境等相关职责。

  (二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的职责分工。区财政局负责与市财政局沟通协调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物有所值评价、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政府采购监管等工作,落实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有关奖补政策,对PPP项目涉及的财政补贴实行预算管理等。

  2.营商环境建设职责分工。区财政局负责有关行政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配合区营商环境建设局(数据局)建立审批、监管信息交换工作机制,确保审批监管无缝衔接。

  机构设置:

  股室设置:办公室、预算股、税政股、综合法规股、教科文股、行政政法股、农业股、经济建设股、绩效管理股、社会保障股、企业股、会计股、债务股、金融管理股、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财政监督股。

  所属事业中心设置:区财源建设办公室、区国库收付中心、非税收入征收管理部(票据监管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区政府债务金融管理中心、投资预算编制审核部、项目结算审核部、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综合管理部、区预算编制审核中心。


  办公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文化路二段3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联系方式:0421-2855515

  负责人姓名及职务:张岩松 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