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园(景)区管委会:
2019年5月15日是我省第十三届“5·15政务公开日”,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三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9〕12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第十三届“5·15政务公开日”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届活动的主题为:深入宣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助力“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落实落地。
二、活动内容
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结合工作实际,依托各新闻媒体,深入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开展条例宣传,围绕“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深入政务服务中心、户外广场、企业和社区等征求意见建议,解决实际问题。
(一)主要领导发表署名文章。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要利用本地党报,围绕深入宣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和市委“161工程”推进情况,发表署名文章,营造良好的宣传活动氛围。
(二)围绕“重强抓”专项行动和营商环境建设组织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各县(市)区政府要针对“重强抓”190个专项行动目标的新举措,针对营商环境建设领域的新政策组织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情况,并现场回答记者提问。市直有关单位要对今年重点建设项目、民生热点问题等进行政策解读、解疑释惑,推动朝阳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顺利完成。
(三)结合机构改革和简政放权工作进展,加大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要结合贯彻新《条例》,利用政府网站及各类政务新媒体,主动公开行政机构改革和简政放权的相关内容,进一步加大对本级政府、本部门、本单位的机构改革进展情况和工作职责、工作流程、服务承诺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通过展板、告知栏、现场咨询等形式,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办理结果等工作要素,重点宣传“放管服”和“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简政放权、政务服务标准化等方面的改革成果。
(四)办好营商环境建设专项活动月,组织“进企业、送公开、送政策”活动。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以“解决群众办事难、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专题活动月契机,组织开展户外宣传、媒体专题宣传、LED屏等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群众了解营商环境、知晓营商环境,并真正参与到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都是营商环境的建设中来。各地、各部门还要通过深入企业送政策、开展现场咨询等方式,宣传助力“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目标任务落实落地的相关政策和举措,收集、征求企业关心的营商环境建设问题。
(五)组织走进“利民热线”直播间在线访谈活动。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年初计划部署,组织开展好“走进直播间”活动,重点就解决“办事难”方面的政策措施进行宣传,并现场接听群众咨询来电,解决各类疑难问题。
(六)集中开展大型户外宣传。5月15日当天,市直有关单位(见附件)要在朝阳大街悬挂气球、标语,集中开展面对面政策宣传活动,营造政务公开阳光施政氛围。有关部门要采取发放宣传单、利用“两微一端”、现场答疑释惑等形式,深入宣传新修订的《条例》,深入宣传“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和市委“161工程”重点举措,深入宣传部门职责和服务事项,深入宣传涉企政策,深入了解群众与企业办事难点、堵点问题,制定相关工作整改措施。各县(市)区政府对照省市安排自行组织活动。
三、活动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重点围绕省、市部署的主题开展活动,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深入基层,到乡村送公开,到企业开展调查研究,认真解决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二)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本着结合工作实际、贴近群众生活、符合群众需求、助力企业发展等开展活动,切实将新修订的《条例》宣传到位,切实将“重强抓”任务举措公开到位,切实将本单位改革后的职责和服务内容、服务方式介绍到位。
(三)朝阳日报、朝阳电视台、燕都晨报等新闻媒体在活动期间派记者参加,及时开展相关宣传报道。
(四)各县(市)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要及时对“5·15政务公开日”系列活动进行总结,整理活动资料,5月16日(周四)前将活动小结及相关影像资料(3张照片或录像)以电子版形式报市政府办公室。
(五)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将适时对全市活动开展情况检查指导和总结评估。
联系人:刘玉成、肖瑶
电 话:2912328、2638471、2620101(传真)
电子邮箱:cyzwgk@163.com
附件:参加大型户外集中宣传活动单位名单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5日
附件:
参加市区大型户外集中宣传活动单位名单
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务局、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卫生健康委、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营商环境建设局、医疗保障局、城管综合执法局
市税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供电公司、人行、工行、农行、中行、建行、朝阳银行、中国移动朝阳分公司、中国联通朝阳分公司、中国电信朝阳分公司、自来水公司、港华燃气公司、公汽公司、中心医院、第二医院、一高中、第四中学